淺析“三言”中“公案小說”的思想價值
文學評論
作者:錢繪旭
摘要:文將結合“三言”中公案小說的內容從新的角度審視文本,結合當時社會的曆史背景,重點剖析作者筆下塑造的具有典型性的糊塗問官、清官、受害者三類形象來研究公案小說的思想價值。
關鍵詞:三言 公案小說 判官 受害者 思想價值
“三言”是指明代馮夢龍所編著的《喻世明言》、《警世通言》和《醒世恒言》。它是中國文學史上第一部規模宏大的白話短篇小說集,也是古代白話小說史上白話短篇小說由口頭藝術形式轉變為案頭文學的第一座豐碑。“三言中的作品題材廣泛,內容豐富,從不同的角度,不同的程度反映了當時市民生活的全貌和思想情感。所以本文將結合“三言”中公案小說的內容從新的角度審視文本,結合當時社會的曆史背景,重點剖析作者筆下塑造的具有典型性的糊塗問官、清官、受害者三類形象來研究公案小說的思想價值。
1.著眼於“錯”
在“三言”公案小說裏,判官是必不可少的人物,而且形象十分突出,具有很深刻的意義。“三言”小說作品產生於我國曆史上一個比較專製的朝代——明朝,當朝統治者腐敗無能,奸臣當道,宦官當權,官場黑暗腐朽,對人民進行殘酷的剝削和壓迫。明朝末年更是民不聊生,可謂是內憂外患,不僅國內農民起義頻發,而且外族勢力也對中國虎視眈眈。在這樣的環境下,三言公案小說作品中此起彼伏出現的錯案,將批判的矛頭直指草菅人命的“糊塗問官”,揭露了他們的肆意妄為、昏庸無能。審判官從性質上來說,是屬於司法機關,而司法機關是階級壓迫的重要工具之一,在封建社會裏流傳著這樣一句話:衙門八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官吏、衙門都是為統治階級服務的,特別是在黑暗的朝代,宦官當權,所有的正義都會被歪曲。因此,被作為封建社會統治集團中最昏庸腐朽的部分,對社會造成的危害巨大,他們是造成社會衰敗動搖的直接原因。“糊塗問官”的頻出,審理中的“錯案”頻發揭露了封建統治階級的罪惡行徑,深刻反映了黑暗的社會現實,道出了百姓的心聲——“當官不與民作主,不如回家賣紅薯”。
2.“清官”的大量出現
君主昏庸顛倒,貪官汙吏橫行,社會變得更加一日無天。麵對這樣的社會現實,“清官”形象在小說中應運而生,為了讓處於水深火熱的人們得有一線生機和對正義的企盼。清官形象的出現,是受到了市民文化的影響,它揭示了一個真實的,充滿矛盾的明代市民社會。
清官的大量出現體現了人民要把自己對社會和事件的看法與政治權利結合起來的一種幻想,它既是一種鬥爭的表現,又是軟弱的表現。人們把自己的願望寄托於“清官”身上,希望通過“清官”來改變自己悲慘的命運,來代替自己傳達內心的期望,表明了人們的反抗意識已經有所覺醒,可是覺醒程度並不高,不過這足以反映出社會的腐敗程度,才讓人們表現出了捍衛自己利益時的鬥爭性,表達了人們渴望得到自由,改變現狀的現實心理。然而,這種鬥爭性也是盲目的,再美好的事物脫離了現實,也隻是虛無縹緲的青煙。人們的願望太急切,將清官美化得別於常人,“清官”本質上是屬於統治階級的政治工具,那也就意味著人們還是將希望寄托於封建統治階級身上,隻是“換湯不換藥”的做法。從根本上看,市民階級仍然是處於被統治、被壓迫的地位。換句話說,人們既然在現實人生中看不到光明和希望,但為了鼓舞自己繼續生活和鬥爭下去,就隻能將光明和希望寄托在書中和戲中的清官身上。
3.受害者
在“三言”公案小說中,受害者形象多樣化且性格鮮明。首先要明確的是:受害者指的是那些無冤而受冤,無罪而獲罪的大眾,他們有的是社會底層的平民百姓,有的是商人,有的是大家閨秀,有的是士人。其次,還有一些是在魚龍混雜、社會風氣歪斜下迫不得已被帶入“末路”的受害者,他們是一個時代發展進程中不可避免的“犧牲形象”。受害者的出現實質上是市民階級和封建統治階級融合、分裂、衝突的產物;同時也體現了市民階層的壯大,他們要求解放人和人性,反對門第觀念的一種民主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