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美學與聲樂的關係
藝術之窗
作者:陳亞楠
摘要:音樂美學是基於音樂藝術基本規律為研究目標的一門學科,是藝術美學的主要組成部分。音樂實踐是音樂美學的基礎,是音樂美學的主要來源,它與音樂生活緊密相連。從另一個方麵來看,音樂美學也反過來影響著音樂實踐,並起著指導性作用。所以,音樂美學應當結合實踐。聲樂研究者更加重視的是聲樂基礎理論知識的學習研究,而很少人對其展開深入的研究,音樂美學研究當以實際的音樂實踐為基礎,在實踐中對音樂美學的新感悟和新思路。
關鍵詞:音樂美學;音樂實踐;演唱藝術
音樂美學包含音樂與美學兩方麵意義,它尋求音樂的本質,如同尼采不斷的用神話人物和現實生活中哲學思想來描述,研究音樂美學。探索音樂和現實生活中存在的聯係,音樂的各種形式以及內容的表現手法。它研究著音樂與人、音樂與和諧的社會關係、音樂與情感、心理、愛情等的關係,可以說,音樂美學是一門綜合的、涉及多個方麵的研究學科。而音樂美學中一個重要的意義就是對聲樂表演的指導作用。音樂包含演唱、鑒賞、樂器演奏等藝術形式。其中聲樂藝術是與音樂美學息息相關的一門學科。
一、 音樂美學對聲樂學習的重要性
音樂美學早在中國遠古時期就存在了,隻是由於當時缺乏記譜方式而沒有完好的保存下來。在古代奴隸社會時期就記錄著最早的民歌:“男女有所怨恨,相從而歌。饑者歌其食,勞者歌其事”。在古代,詩歌都是用來唱的,當時的樂師將民間歌謠編成詞,並將這些歌詞彙集到宮廷唱給天子聽。在早期,歌唱更注重實用性,但隨著人民精神生活要求日益增高,聲樂藝術已開始向審美藝術方向發展,而聲樂藝術無論以何種形式發展,它始終都引導者演唱藝術發展前進。
聲樂藝術作為人類同步誕生並發展的藝術形式,始終離不開人們的社會生活,伴隨著人們的物質生活與精神生活,比起其他的表演藝術形式,歌唱更能直接的抒情達意。從最原始的歌唱的實用性到如今審美欣賞的豐富性,音樂美學始終指導著聲樂演唱藝術的不斷發展。聲樂作品是文學性與音樂性的高度綜合,它不像繪畫、雕塑、文學作品一樣是一次性完成的藝術品。聲樂作品以樂譜的形式存在,它是沒有生命的,還不是真正的音樂,隻有通過歌唱家的演唱才能把詞曲者的思想感情表達出來。
現在的聲樂教育中,老師在指導學生聲樂技巧的同時,也需要幫助學生建立起對聲樂藝術的審美觀,普及相關音樂美學的知識,指導學生將音樂美學用於具體的音樂實踐中。如果僅僅通過樂譜形式是傳達不出作曲家的音樂思想和音樂情感的,由此,要求演唱者在演唱歌曲的時候,應當通過演唱技巧和演唱風格盡量傳達出作品的真實情感,這樣傳達給觀眾的歌曲才能真正打動人,從而以再創造形式將作品進行豐富和升華,賦予作品新的生命力,為作品注入新的活力。演唱者能夠通過專業性的演唱技巧將作品的精神內涵和豐富情感表現出來,能夠激發作曲家的創作熱情和創作靈感,這有利於推動音樂創作的發展。在演唱者對作品進行詮釋和再創造的過程中能夠給觀眾帶來美的精神享受和審美滿足,從而能夠提升觀眾的音樂素養和審美情操,引起觀眾的共鳴。所以,演唱者的美學素養對做作品的在創作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音樂美學的學習對聲樂的學習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眾所周知,不同的歌曲給聽眾帶來的感覺是不一樣的。例如,抒情、節奏緩慢且帶有傷感歌詞的歌曲會讓聽眾感覺憂鬱、寂寞;激情高亢、動感的節奏的歌曲帶給人活力。總之,不同的歌曲帶來的美是不一樣的。所以,在學習聲樂的同時,要先了解美學中對於歌曲的不同美的定義。
二、 聲樂學習所遵循的美學原則
在學習聲樂的過程中,我們需要鍛煉自身對聲樂藝術的聽覺能力,做到既尊重作者的創作又能進一步完善作品、表現作品。張前在他的作品《音樂美學基礎》中明確指出音樂表演藝術應遵循以下三個原則:真實性與創造性統一,曆史性和現實性統一,技巧性與表現性統一。同樣的,聲樂演唱藝術也應以此三個原則為依據。真實性是指應當要尊重作品的原創性,要盡量的還原作品,表演者不能脫離樂譜的限製。表演者在進行音樂表演的同時必須對樂譜進行認真的閱讀分析,讀懂創作者的創作思想。這才是正確的表演作品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