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影像修辭語言與生成語法(1 / 2)

影像修辭語言與生成語法

語言文化

作者:喬強成 邵珠峰

摘要:本文立足於對影像“話語”實踐的係統考察,重點是通過語言與影像、影像與言語兩個方麵對影像的特殊表意方式——修辭模式及其手法的表意特征和表達效果的探討。就電影修辭規律講,影像修辭格是電影修辭的集中的和典型的代表。因此,梳理和歸納出電影修辭格的基本形態和主要功能,是分析、闡釋電影修辭規律的中心內容和基礎層麵。

關鍵詞:影像、鏡頭、修辭、生成語法

引言:說影像是一種“揭露”,意思是它所揭露的是一個被極為細致的感知到的、具有深層含義的現實物。相對於被感知的現實物,物質世界的現實性顯然是超驗的,因為前者顯然是後者的某一表象。唯心主義指的是我們假設存在著一個使人聯想到柏拉圖“理念”的“自在之物”,其具體的表現是“呈現在我們麵前的現實物”,而因為攝影機具有客觀性,所以可以揭露該“自在之物”的實在的純粹性。

毫無疑問,攝影機是一架既沒有記憶也沒有意識的機器,它能夠將巴讚所說的“純真的”現實物記錄下來。

巴讚說道:攝影機鏡頭使客觀擺脫了我們對它的習慣看法和偏見,清楚了我的感知蒙在客體上的精神汙垢。唯有鏡頭的這種冷眼旁觀的性質能夠把純真歸還給世界,引起我的注意,激起我的感情[1]。

當然,運動影像實際表現的一切事物與電影的表意沒有任何關聯,也就是說,與我們通過影像的構圖、敘事結構的組織或其它方式而賦予事物的任意性含義沒有任何關係。

在電影中,即便沒有特別的表達方式,也沒有帶有意向性的指意,但至少會有一種客觀的價值,它不僅僅是被拍攝的事物以及這些事物本身的含義,同時還包括這些事物的複製過程[2]。這是一種“第二級表意,它取決於事物被記錄和形式化的方式。這種第二級表意並不像人們有時所說的那樣,疊加於第一級表意之上,而是囊括並修改了第一集表意,因為再現方式顯然會改變被再現之物。

1.影像的構成單位(鏡頭與句段)

本段落是在微觀的角度闡述語義學語法與影像所組成的最小單位之間的關係。

“句段”(syntagme)指的是具有唯一含義的一組詞語,它介於詞語和句子之間。一個像“李明行走”這樣的短句就是一個句段,而一個稍微長一些的句子則可以包含多個句段。在電影中之所以句段往往被理解為表達某一含義或結構關係的一組鏡頭,是因為一個鏡頭相當於一個或多個句子。

符號學的這種細微切分方式為我們研究電影提供了便利,到現在為止,影片是被切分為鏡頭(也即極為短小的、不可繼續切分的片段)和部分或稱段落。然而,符號學隻有在分析的層麵上才能起作用[3]。

對於一個類似“璐璐是金發女郎”這樣的簡單句子所說的,它的含義是由主語、動詞和表語之間的功能性關係而給定,它的聚合要素能夠沒有限製地被替換,變成“李磊穿過街道”、“李明後天到達”等等,所指每次都不一樣,但是表意的功能卻都沒有一點變化。

在電影當中,不存在任何充當主語、動詞或表語的影像。就算是一個最簡單的鏡頭,其中這些成分都已經包含了,任何含義都不是通過某一句法結構而給定的。 鏡頭與詞語之間沒有任何的類似之處。鏡頭是影片構建的一個單位,但是這個單位包含了一整套關係。

鏡頭既不能等同於詞語,也不能等同於句子,他描述的而是一組句子。描述一個最簡單的特寫鏡頭都需要幾個句子,描述一個稍微複雜一點的遠景鏡頭則需要大量的句子[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