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批轉中央統戰部《關於愛國民主黨派問題的請示》報告,重申中國共產黨與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方針,提出對民主黨派組織進行整頓和恢複,成為民主黨派地位恢複的先聲。隨後,中央統戰部邀請各民主黨派、工商聯聯合辦事組臨時領導小組成員開會,傳達恢複各民主黨派活動的意見。在中共中央的協助下,各民主黨派中央建立了臨時領導小組,基層組織也陸續進行整頓並恢複活動。1978年2月至3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五次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的政協委員共1988名,會議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這是“文化大革命”結束後第一次全國性的,有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和社會各界代表參加的政協會議,中國的政黨協商在經曆近二十年的曲折狀態後,隨著人民政協的召開和民主黨派的重建而拉開全麵恢複的序幕。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重新確立了馬克思主義的思想路線、政治路線和組織路線,實現了黨和國家工作重點的戰略轉移,將中國帶入改革開放的新時代,也將我國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及政黨協商製度建設推進到新高度。具體表現為三個方麵:第一,恢複“文化大革命”中遭到嚴重破壞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第二,掃清重建政治協商製度發展的思想障礙;第三,對國家政黨製度的特點和優點、實行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必要性與重要性、民主黨派的性質和作用、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方式等方麵進行深刻論述,提出了一係列重要的理論觀點和政策原則,把我國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理論和實踐推進到快速發展階段。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我國政黨協商製度進一步製度化、規範化,中國共產黨采取了諸多加快恢複統一戰線、民主黨派和人民政協的措施。
全國政協五屆二中全會於1979年6月召開,鄧小平發表《新時期的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的任務》的講話指出“我國各民主黨派在民主革命中有過光榮的曆史,在社會主義改造中也作了重要的貢獻。這些都是中國人民所不會忘記的。現在它們都已經成為各自所聯係的一部分社會主義勞動者和一部分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的政治聯盟,都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政治力量。”該報告成為50年代末以來,中國共產黨首次詳細地闡述統一戰線與人民政協的工作任務,就是要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努力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維護和發展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麵,為把我國建設成為現代化的社會主義強國而奮鬥。
1979年10月,八個民主黨派和全國工商聯分別在北京舉行了各自在“文化大革命”後的首次全國代表大會,即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第五屆全國代表大會,中國民主同盟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中國民主同盟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中國民主建國會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中國民主促進會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中國農工民主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中國致公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九三學生第三屆全國社員代表大會,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第二次全盟代表大會。各民主黨派全國代表大會的相繼召開,結束了民主黨派和工商聯20餘年沒有召開全國代表大會的狀態。
1982年9月,胡耀邦在中共十二大作《全麵開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局麵》的報告中指出,今後“要繼續加強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少數民族人士和宗教界愛國人士的合作。必須盡一切努力,進一步鞏固和加強由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組成的,包括台灣同胞、港澳同胞和國外僑胞在內的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會議正式提出“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十六字方針,完善和充實已經存在的八字方針,成為新時期中國共產黨處理與民主黨派關係的基本方針。十二大黨章的總綱提及統一戰線、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問題,反映了中國共產黨對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等中國特色民主思想與實踐更加重視,政黨政治協商向製度化、法製化方向發展邁出關鍵步伐。
民主黨派組織建設也取得顯著成果,組織規模迅速擴大。截止到1982年8月,八個民主黨派在三年內共發展新成員35000多人,基層組織共達到4000多個。各民主黨派除參與政協會議外,還直接加入各級人大和政府機構,積極參與國家事務管理。1985年6月數據顯示,民主黨派成員中有5000多人被選為各級人大代表,14000多人擔任各級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人士在高層領導幹部中比例增加,以1986年9月為例,全國31名政協副主席中,民主黨派成員有13名;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的19名副委員長中,民主黨派成員有7名。101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參與和監督國家機關,有利於發揚社會主義民主,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和民主性,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