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加強參政黨協商能力建設完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8)(1 / 3)

民主黨派的政治綱領和建設目標隨著中國共產黨和國家的不同曆史階段的曆史任務而不斷調整和變化。中發﹝1989﹞14號文件的出台和參政黨地位的確立,為民主黨派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開啟了參政黨探索自身建設目標的時代。參政黨的性質、地位和特點,決定了其自身建設的目標與中國共產黨既有共同性,又有差異性。1996年3月,中央統戰部邀請民革中央、民盟中央、民建中央、民進中央、農工黨中央、致公黨中央、九三學社中央、台盟中央負責人舉行座談會,就民主黨派組織發展的若幹問題進行了商議;形成的《關於民主黨派組織發展若幹問題座談會紀要》明確提出:民主黨派的組織發展,應有利於堅持、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有利於貫徹“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有利於更好地發揮參政黨的作用,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祖國統一大業服務,有利於加強自身建設。1999年6月,各民主黨派在中共中央統戰部轉發的《關於加強自身建設若幹問題座談會紀要》中,提出了“要以搞好政治交接為主線,以思想建設為核心,以組織建設為基礎,以製度建設為保障,努力把自身建設提高到新的水平。”、“自身建設要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高舉愛國主義和社會主義兩麵旗幟,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原則,堅持進步性與廣泛性相統一的原則,從參政黨性質、地位、特點和發揮參政黨作用的要求出發,確定自身建設的目標和基本任務”的要求。民革中央在1997年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中提出“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參政黨的標準和要求不斷加強自身建設,保證把一個政治上堅定、能夠保持優良傳統、充滿生機和活力的民革帶入二十一世紀”。民建中央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中提出“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的總格局中,把本會建設成為理論上清醒、政治上堅定、組織上健全、作風上務實、工作上主動,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中認真履行自身職責的參政黨”。2001年初,民進中央提出了“把民進建設成為適應21世紀的高素質參政黨”的口號。2002年11月到12月,各民主黨派先後召開了新世紀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以中國共產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製定適應新世紀新階段的工作目標和任務,圍繞建設一個什麼樣的參政黨和怎樣建設參政黨這一問題,進一步明確了參政黨建設的目標。如,民革在《章程》總綱中提出“進一步把民革建設成為與中國共產黨親密合作、致力於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的自身建設目標;民盟在《章程》總綱中提出自身建設的目標是“把民盟建設成為與中國共產黨親密合作、努力提高參政議政水平、不斷加強自身建設,致力於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參政黨”;民建在《章程》總綱中提出“自覺接受和維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與中國共產黨親密合作,把本會建設成為適應新世紀要求的、致力於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參政黨”。盡管各民主黨派的表述有一些不同,但提出的參政黨建設的目標是一致的,即努力建設成為同中國共產黨長期親密合作、共同致力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參政黨。

2005年《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的意見》指出:“在新世紀新階段,民主黨派是各自所聯係的一部分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擁護社會主義愛國者的政治聯盟,是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同中國共產黨通力合作的親密友黨,是進步性與廣泛性相統一、致力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參政黨。”這既是對民主黨派性質表述的完善,同時也是對參政黨建設總體目標的進一步的明確,文件還指出:“支持民主黨派根據各自章程規定的參政黨建設的目標,按照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發揚社會主義民主、體現政治聯盟的特點,體現進步性與廣泛性相統一的原則,以思想建設為核心,以組織建設為基礎,以製度建設為保障,把自身建設提高到新的水平。”

2013年2月7日,中共中央舉行黨外人士迎春座談會,習近平總書記首次明確提出,各民主黨派是與中國共產黨通力合作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同年7月22日,俞正聲主席在中央統戰部舉辦的統一戰線深入學習貫徹中共十八大精神專題研討班上也明確強調,要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建設。9月1日,在中央社會主義學院2013年秋季開學典禮上,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令計劃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進行了係統闡述,並提出,要充分認識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的重大意義,深刻領會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的科學內涵,準確把握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的基本要求。這一科學論斷首次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與參政黨結合在一起,是對各民主黨派同中國共產黨團結合作曆程的科學總結,是對民主黨派性質和政治地位的科學論斷,是對各民主黨派新時期發揮職能作用的科學把握,是多黨合作理論的重大創新,必將有力指導統一戰線和多黨合作事業蓬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