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共識
基層行·當代視線
(2013年9月9日)
泛珠三角區域合作(以下簡稱“泛珠合作”)開展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在國家有關部門的支持下,經過合作各方的共同努力,合作機製不斷健全,合作領域不斷拓展,合作共識不斷深化,整體合力不斷提升。
在新的形勢下,進一步深化泛珠合作,符合黨的十八大全麵建設小康社會和國家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的部署,符合港澳長期繁榮穩定的要求,符合區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需要,是合作各方的共同願望。通過協商研究,泛珠合作各方就進一步深化合作達成以下共識:
(一)堅持服務國家發展大局,謀劃泛珠區域合作。
積極實施國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優先推進西部大開發,大力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積極支持東部地區率先發展,進一步整合泛珠區域資源,更加注重豐富合作內容和提升合作層次,務實高效推進泛珠合作,共同打造東中西互聯互動、優勢互補、協調發展的示範區,為服務國家發展大局承擔更多的責任。
(二)堅持發揮比較優勢,促進區域內重點地區加快發展。
香港、澳門是經濟發達地區和我國對外開放重要門戶,要進一步發揮各自優勢,鞏固向好的發展態勢,並帶動泛珠區域內重點地區先行先試,促進共同發展。海峽西岸經濟區、平潭綜合實驗區、鄱陽湖生態經濟區、贛南等原中央蘇區、長株潭城市群全國“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湘南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珠江三角洲地區、橫琴新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南沙新區、北部灣經濟區、桂東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東興國家重點開放開發試驗區、海南國際旅遊島、成渝經濟區、黔中經濟區、貴安新區及雲南麵向西南開放重要橋頭堡等是泛珠區域內上升為國家戰略的重點地區,要充分發揮各方比較優勢,密切與港澳的經貿合作和聯係,相互借鑒,相互促進,把上述重點地區打造成落實國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的重大平台,攜手港澳共同帶動和促進泛珠區域協調發展。
(三)堅持務實方針,推進重點領域合作。
1.聯合推進跨區域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堅持綜合提升、適度超前的原則,推進交通、能源、水利、信息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不斷提升區域內基礎設施的共建共享和互聯互通水平,著力增強區域發展支撐能力。
2.加快推進區域市場一體化建設。進一步消除行政壁壘和貿易壁壘,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建立自由開放的統一市場,加快推進區域市場一體化,不斷增強區域經濟發展活力。
3.不斷完善產業合作體係。充分發揮合作各方產業發展和生產要素優勢,大力支持跨省區產業轉移和發展飛地經濟,積極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推進內地省區先進製造業與港澳現代服務業的有機融合、協同發展。完善區域創新機製,優化自主創新環境,共同構建區域創新體係。
4.建立健全公共服務體係。深入開展教育、人力資源、醫療衛生、文化交流、社會管理、應急管理等領域的合作,推動公共服務平台共建共享,探索多種合作方式,不斷完善合作機製。
5.聯合推進區域生態文明建設。完善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合作機製,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探索建立生態補償機製。共同開展水資源保護和綜合治理,加強海洋生物資源的保護,共同建設生態文明,共同推動綠色發展。
6.進一步加強內地與港澳更緊密合作。充分利用CEPA經濟互動製度化平台以及泛珠內地九省區資源、市場等優勢,進一步加強內地省區與港澳在商貿、金融、旅遊、物流、教育、醫療以及社會文化等領域的合作。香港、澳門特區在“一國兩製”框架下,按照《基本法》規定及本方實際情況,酌情參與上述領域合作。
(四)堅持開放原則,打造多層次合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