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身形龐大,又高又壯,坐在肩上就像坐在毛皮沙發上一般,既舒服,視野又好,完全避開了低矮的灌木叢,艾菲爾非常開心,“我看那座山不錯,又高又險,風景應該很好,咱倆上去瞧瞧。”
戈夫自然不會反對,兩人騎著熊登上山頂。抬眼望去,群山連綿,鬱鬱蔥蔥,整個世界盡收眼底,“快看,草原,好壯麗啊,群山環繞著草原,草原上百獸遊蕩,實在太有趣了,這座島真漂亮,我們去草原上看看好不好?我一直想縱馬草原,如果能找到一匹快馬騎騎,那就更好了。”
戈夫坐在棕熊肩上,拿著一罐蜂蜜研究,蜂蜜他不是沒見過,但是這種蜂蜜非常奇怪,呈青綠色,味道甘甜,微微發澀。普通蜂蜜都是采集百花花粉釀製而成,而眼前這種蜂蜜,似乎並非取自百花,倒像是取自百草,這引起了戈夫的注意。
其實很多時候,戈夫一直把蜜蜂當做偶像,這種昆蟲非常勤勞,早上晨露未退便出巢采蜜,一天要飛行數十公裏,直到夜幕降臨才回巢休息。但這不是戈夫敬佩的地方,因為戈夫夢想能夠采集百味,製作靈魂之湯。
而蜜蜂已經在做這件事了,他們采集百花之精,精心釀製,追求甜味的極致,這種甜裏包含著更多的味道,不隻是甜而已,或者說,無論多少味道,隻是甜而已。這是蜜蜂混若天成的本事,它們簡直是這個世界上最棒的廚師,這才是戈夫最為敬佩的地方。
戈夫本身就是一個研究蜜蜂的專家,看到島上如此奇怪的蜂蜜,不禁沉迷進去,聽到艾菲爾的叫喊,有些茫然的抬起頭來,“什麼草原?”說著抬頭看去,不禁呆住了,這個島嶼,全是青綠交錯,居然不見一朵紅花,戈夫看了看手中的蜂蜜,若有所思。
“喂,你在想什麼,怎麼心不在焉的?”艾菲爾疑惑,她看戈夫興致不高,以為他不願陪自己去草原,於是出言問道。
戈夫搖了搖頭,“沒事,你說去哪裏就去哪裏,隻要你開心就好,你等等,我給你泡杯茶喝。”說著從挎包裏取出一個杯子,放了點綠茶,倒了點蜂蜜進去,然後取出熱水壺,給艾菲爾衝了一杯,遞了過去。接著給自己倒了一杯。
熊走去很穩,卻也有些顛簸,但是兩人實力都不弱,茶杯抬得穩穩的,沒有一滴水灑出來。艾菲爾喝了一口,仔細回味,“入口香醇,齒留餘香,回味甘甜,就像是……就像清晨的第一縷風,伴隨著香草的味道,好喝!真好喝。”說著悠然吐出一口氣,又喝了一口,閉上了眼睛,仔細回味著。
戈夫一笑,迫不及待喝了一口。驚豔!茶還是一樣的茶,隻不過加了一點蜂蜜,味道和感覺就完全變了,艾菲爾的形容還不夠貼切,戈夫的舌頭更加精細,他能品嚐出更加細膩的味道,這杯茶裏邊,淡化了蜂蜜的甜味,卻激發了蜂蜜裏蘊含的百草精華,人生百年,草木一秋,舌頭一卷,仿佛品盡了一世的繁華,接觸了一秋的草木。戈夫忍不住熱淚盈眶。
兩人心裏都想著事,彼此不再說話,隻是感受著森林的味道,風的味道,時不時喝上一口茶,悠然朝著草原走去。
翻過幾座大山,來到草原邊緣,艾菲爾站在白熊肩上歡呼,她喜歡大海,因為大海是寬廣的,是包容的,是純粹的,而眼前是草的海洋,微風輕蕩,給她一種心靈上的寧靜,“真美啊,如果能住在這樣的島上,那就太完美了。”
戈夫笑了笑,“的確很美,草波蕩漾,真有大海的感覺,卻比大海多了一份寧靜之美,你想住這裏也不是不可以啊,就是無聊了些,這個島上什麼人也沒有,很不方便。”
艾菲爾搖了搖頭,她寧可住在沒有人的地方,和這些野獸在一起,因為人類有些時候真的很可怕,那是腐朽到靈魂的惡臭,想起來胃裏就泛酸。想到這些,艾菲爾心裏有些黯然,甩了甩腦袋,“我們放這兩頭熊回去吧,你看,那裏有幾匹野馬,咱倆各挑一匹,來一場馬賽怎麼樣?”
戈夫自然一口答應,回頭對兩頭熊說,“你們在這裏等著,我回頭還要找你們,千萬別跑了,不然被我抓到的話,有你們好看的。”兩熊連連作揖,向戈夫表忠心。
戈夫說著回頭對艾菲爾說,“既然要挑馬,咱倆先比賽跑步過去,誰先到就可以先挑馬。”
艾菲爾嗯嗯兩聲,連忙點頭,“比賽得有個彩頭,這樣吧,輸了的人穿一個月的裙子。”戈夫翻了翻白眼,“贏了的人可以提一個要求,輸了的必須照做。”艾菲爾想了想,“成交,那麼,開始。”突然奔了出去。戈夫連忙追了過去,“你耍賴。”兩人朝著馬群跑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