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模式探析
工作研究
作者:何蓉茹 朱文英
摘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在整個國有資產中所占比重巨大,其管理是我國經濟體製改革的重要內容,如何合理利用,確保其保值增值一直是一個重要的研究課題。本文在分析當前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現狀、問題及成因的基礎上,吸取國外先進經驗,提出了新的管理模式,以期為國有資產的運營和管理提供一定的借鑒。
關鍵詞:國有資產 行政事業單位 管理模式
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一般屬於非經營性資產,是政府履行其職能的重要物質基礎,如何盤活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成為推動公共財政改革的重要力量。國外的資產管理模式分為“三層次模式”和“兩層次模式”兩種。而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數目巨大,對采取何種模式進行管理,一直是討論的焦點,盡管也進行過一些改革和創新,但由於各地實際情況的差異,國有資產的管理理念和模式也有所不同。
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現狀
據統計,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總額為17.35萬億元,扣除負債後淨資產總額為10.7萬億元,行政事業單位的淨資產大約占全部國有淨資產的三分之一。近年來,財政部先後發布第35號、第36號令,進一步明確國有資產各管理部門的管理職責,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配置、使用、處置等各個環節進行了全麵的規範。在此基礎上,各級財政部門根據其精神實質,先後出台了一係列與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相關的管理辦法和規則,進一步完善了製度建設,也初步形成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體係。按照當前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框架,逐漸形成了縱向五級,即中央、省、市、縣、鄉,以及橫向三級,即財政部門、主管部門、行政事業單位的管理局麵。
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1.資產配置不合理。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在資產的配置和配備方麵,缺少合理的製度及規範的標準,資產配置較為隨意,大多是由於臨時需要才進行購置,這就容易導致在臨時需求過後產生資產閑置,而其他事業單位因為經費緊張出現資產配置不足甚至嚴重匱乏的情況。在資產使用過程中,大部分單位缺乏執行的標準和監管的措施,其資產配置不合理的問題日益突出。
2.資產使用效率較低。由於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配置不合理,導致了大量國有資產被閑置。由於在使用管理過程中缺乏統一、科學的規範,其使用效率十分低下。
3.資產價值管理亟待加強。近年來,對於國有資產的管理,國家行政事業單位一直在嚐試改革和創新,一些國有資產也相繼投入運營,但是在轉軌過程中,也暴露出相當多的問題。例如國有資產價值被低估,造成大量國有資產的流失,更有甚者將之據為己有。這些行為都嚴重降低了國有資產原本的價值,國有資產的管理亟待加強。
(二)成因分析
1.認識誤區。在我國一般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為非經營性,與能夠直接創造效益的經營性國有資產有所差別,所以大多數人重視經營性國有資產而輕視非經營性國有資產。這種認識誤區,直接影響了相關人員對國有資產管理的認識,進而導致我國當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存在諸多問題。近年來,國企不斷改革,然而行政事業性單位在國有資產管理方麵的改革落後於國企改革,也落後於整個經濟體製的改革步伐。傳統意識認為,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隻局限於滿足行政事業單位辦公所需,例如辦公場所、辦公用品等固定資產,不屬於資產的範疇,因而也就沒有價值可言。這種認識上的誤區,不僅導致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的虛置與懸空現象屢次出現,造成了國有資產的嚴重流失,同時國有資產分配的不合理所導致的各單位互相攀比的現象屢見不鮮,更進一步加重了對國有資產認識的偏差。
2.管理體製不順。一直以來,國有資產管理機構設置不規範,職能交叉現象普遍存在,進而造成多頭監管或監管真空。在管理過程中,很多單位都沒有設置專門的崗位,更沒有配備專門的管理者,職責不清、管理混亂的局麵時常出現,各單位各自為政,缺乏統一的標準和管理,也沒有統一的協調,使得國家相關政策的實施不得力。
3.管理製度不健全。完善的製度能更好地約束管理過程中的行為。現階段,我國針對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製度還不夠健全,在國有資產的購置、使用、處置等一係列環節中還麵臨諸多問題,落後於其他經營性的國有資產管理的改革步伐,一些新出台的政策也常滯後於當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發展之現狀。在實際情況出現變化時,相應的製度沒有得到及時的更新和進一步的完善,從而造成了製度和實際情況的諸多不符,導致其無法執行。加之一些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對國有資產管理不夠重視,甚至對所在單位的國有資產基本情況也大多處於一種忽略不見的狀態,因此難以製定出符合本單位具體情況的管理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