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減碳與降汙是“雙贏”之舉(1 / 1)

減碳與降汙是“雙贏”之舉

當代聚焦

作者:柴發合

2015年6月30日,我國向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秘書處提交了《強化應對氣候變化行動——中國國家自主貢獻》。文件確定我國2030年的自主行動目標為: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達到峰值並爭取盡早達峰;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森林蓄積量比2005年增加45億立方米左右。

自主貢獻文件展現了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至2030年的低碳發展藍圖,也展示了中國政府對國內人民和國際社會負責的自主、自信與自強。這是我國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施國家綠色化戰略的主動作為,對加快推動可持續發展,維護全球生態安全具有重大戰略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氣候變化問題,把積極應對氣候變化作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把綠色低碳發展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的重要措施。我國製定並實施了《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提出了階段性調整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以及節能、減碳、降汙等目標。著力提升溫室氣體和大氣汙染減排能力,不斷強化應對極端氣候事件和重汙染天氣能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十二五”期間,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1.4%。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16%,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顯著減少,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分別減少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分別減少10%。森林覆蓋率提高到2l.66%,森林蓄積量增加6億立方米。

為達到上述目標,我國堅持綠色低碳發展,強化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加強用能節能管理,健全節能環保法律、法規和標準,完善節能減排投入機製和促進節能減排的經濟政策,推廣節能減排市場化機製,推動節能減排技術創新和推廣應用,強化節能減排監督檢查和能力建設,開展節能減排全民行動。2014年年底,我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別比2005年下降29.9%和33.8%,許多地方提前完成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十二五”減排目標。我國的自主持續減排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做出了巨大貢獻。

溫室氣體和大氣汙染同根同源,減碳與降汙有著密切的關係。這意味著,國家相關戰略的實施既可以有效應對氣候變化,也可以促進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實現“雙贏”。

(作者為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