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指導 規範有序
卷首語
作者:本刊評論員
依法行政的實質就是要求一切行政行為必須合法、守法,其中行政機關行使行政行為程序合法是基本的要求之一。
檔案行政指導是檔案行政管理機關行使其職權而做出的行政行為,因此,檔案行政指導必須依法進行,必須程序合法,保證其行為規範有序。
程序合法,在於它既可以規範檔案行政指導的決策與實施,防止它脫離依法行政的軌道,又可以保證檔案行政指導的靈活性和有效性。
依法進行檔案行政指導,應當從事前、事中、事後三個方麵去規範。
事前——提高檔案行政主體的程序規範意識。就是要在檔案行政管理機關及其人員中提高和強化依法行政意識、程序規範意識,為遵守和執行檔案行政指導程序創造必要的思想條件。要明確在實施檔案行政指導行為時必須遵循一定程序的要求,不遵守程序規定或違反程序要求,就是違法,就要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還應清楚按照程序進行規範的檔案行政指導,既有利於保護檔案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也有利於降低自身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事中——用程序規範檔案行政指導實施過程。檔案行政指導的實施過程是檔案行政指導程序化的關鍵一環,必須嚴格規範,以遵則、守製、監督來保證檔案行政管理機關按照檔案行政指導程序進行檔案行政指導。遵則就是要嚴格遵循程序合法原則、程序公開原則、自願原則、信賴保護原則、程序中立原則等。守製就是要嚴格遵守信息公開製度、聽證製度、說明理由製度、兌現誘導利益製度等。監督就是要加強對實施檔案行政指導行政主體的監督。
事後——接受檔案行政指導救濟製度的約束。要實現檔案行政指導的程序化,做到規範有序,檔案行政指導就必須接受檔案行政指導救濟製度的約束,以保護檔案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防止檔案行政管理機關濫用檔案行政指導權。
程序約束是依法進行檔案行政指導的必由之路,規範有序的檔案行政指導,將對實現依法治檔,提高檔案行政管理機關的執行力、公信力和管理水平起著積極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