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社會管理創新的思想基礎(1 / 1)

博論

作者:羅家德

社會管理創新已被中央政府一再強調,其核心思想是什麼?比較世界各國在完成工業化,社會向後工業時期轉型時,麵對了相同的係列問題,其解決之道,我以為最簡單的說,就是要發揮自組織治理在很多社會事務中的功能,因為這些事務己被證實是市場與政府都治理不好的,有賴於發展出新的治理模式。

層級治理是由上而下的控製,其權力來源是為集體所壟斷的暴力,可以對成員進行獎懲,集體與成員之間是權力順服關係,其運作邏輯就是權力運作,以定出流程、規章遂行控製,所以它追求法治帶來的秩序。

相反的,市場治理建基在個人的權利之上,尤其是財產權與人身自主權之上,個人可以將這些權利自由交易以追求自己的最大效益,市場則是一隻看不見的手,調節著供給與需求,而產生交易的秩序。為了追求效能與效率,所以它鼓吹自由競爭的邏輯,個人為了自己的效益而發揮出最大的能量,並有企業家精神,尋找機會,創意創新。

但市場常常有失敗的時候,依據威廉姆森的理論,市場治理合適於低頻率互動、低資產專屬性、低行為及環境不確定性的交易,比如三座大山問題就是市場治理不好的例子。另一方麵,政府也常有層級失敗的情況,有監管不到的地方,很多人的行為不易於觀察、衡量、並統計,所以不是管不到,就是管理成本太高,比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現象就是層級治理不好的範例。

市場與層級治理都管不好的空間就需要自組織治理。

自組織是建基在友情、認同、學緣業緣這樣的關係之上,是一個多數人會相互認識的小團體,因為共同的利益而願意結合起來,被賦予一定自治的權限,自訂規章與規範,相互監督,形成小團體內的秩序。所以我們也稱之為社群主義,因為它建基在關係上,所以也有本土心理學家稱之為“關係主義”。為了小團體可長可久的可持續性發展,它需要誌願者精神,誌願出麵召集大家,主持大家的討論,並監督執行小團體的規章、規範。

比如,最在乎消費安全的是消費者本人,所以消費者自組織起來的消費者協會可以發揮監管功能。麵對社會上這麼多忽悠造假的事情,應該讓在乎自己聲譽的專業人士監管自己專業內的行為,所以要有專業協會,律師有律師倫理,媒體有新聞倫理,學者專家有學術倫理。在有學術倫理的社會裏,搶鹽風波就是一個專家一句話就足以辟謠了,而我們的社會裏卻誰說都沒人相信。

同樣的,社會福利的很多重擔,老幼、病殘、弱勢團體的照顧,要市場有社會責任感去照顧他們,不切實際。但都要政府承擔,擔子又太重了,很難麵麵俱到。政府行事要一碗水端平,所以適合提供社會保障,保障每個人起碼的生活與福利。至於更細致的福利工作,需要一些有愛心又能對弱勢人群感同身受的人,他們最在乎,所以組成NGO可以把事情作到最細致、最合人心。

讓最在乎自己權益的一群人自組織,自訂規章,自我管理,就是社會管理創新最核心的真義。7月4日,在2011年民政工作年中分析會上,民政部部長李立國表示,民政部門對公益慈善類、社會福利類、社會服務類社會組織,履行登記管理和業務主管一體化職能。這意味著,上述三類社會組織將可直接登記,改變之前的雙重管理門檻。這是民間自組織、自管理的第一步,正確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