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方向(1 / 1)

在十字路口立著一個人。那人成了城市街頭的一道風景。這是一位精神病人,頭發蓬亂,滿臉汙垢。市民們已記不清他是第幾次站在這十字路口。他每次站在這十字路口,都一動不動,僵硬地立在那兒,昂著頭,目不斜視,一隻手筆直地指著一個方向,仿佛泥塑木雕一般。那神態,宛若一棵枯朽的樹木,伸出的手就是那旁逸而出的枝丫。騎車猛不丁走至跟前的人,不禁一個激靈,為自己差點撞在一棵“樹”上嚇了一跳!

“哈!城市又多了一位義務交通員!”看的人都打趣道。人們都為他那滑稽的舉止忍俊不禁。

他最初立在那兒的時候,人們隻感到好玩。有人瞧著他駐足而笑。有人避開他一繞而去。適逢上下班高峰期,這些魚貫往來的人們,總會在血管一樣奔突的狹窄的十字路口,碰到他這個贅疣物。他站在那裏,嚴重堵塞了交通。他手指的方向,有時完全是一個錯誤,擾亂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有人把這件事報告了交通管理部門。

須臾,過來了兩位巡警,弄走了他。

過不了多久,他又出現在十字街頭。

他像一位頑強的勇士,站在十字路口,巋然不動,風雨無阻。

巡警弄走了他。

他又來了。

巡警再次弄走了他。

他又依然雨後春筍般“破土”而出在十字街頭。

麵對他的如此執拗,巡警們委實束手無策,上前七手八腳拉他、勸他,哄小孩般,他仍是不走。

圍在一邊看熱鬧的市民們,這時七嘴八舌,議論紛紛:

“大街上弄這麼個‘站牌’,實在有礙觀瞻!”

“我看這些巡警都是白吃飯的——連個瘋子都弄不走!”

“依我說,把他裝在一輛集裝車裏,隨便拉到一個地方得了!”

這時有一位巡警說話了。他的聲音澀澀的,有些哽咽地戰栗道:“同誌們,知道嗎?他是我們的老局長嗬!……他幹革命工作幾十年來,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幾十年如一日,可是就在臨退休的一天,他不小心做了一件跐腳的事,他被判了刑……他從此瘋了……開始還好,他吃吃藥還能待在家裏,近來藥也吃不住了,一不留神就跑到街上,要為我們指示方向,誰也勸不住……”

這位瘋子!不!這位曾經有過一段輝煌的老局長!人們順著他手指的方向,陷入了茫然的遐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