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的力量是不可估量的。對於文學,我滿懷敬畏,文學之於心靈,恰似一劑良方妙藥。“文學也是人學”,這一觀念是被人們普遍認同的。因此,在某種意義上說,讀文學作品就是讀自己、讀社會、讀人生。作家,書寫文學作品,也就是在寫自己,寫社會,寫人生。而文學作為“人學”,必須建立在對文學作品的感悟、品味和欣賞的基礎上。
文如其人。細細琢磨每個人的作品,必定可以從語絲中,窺破作者思想的端倪和生活的軌跡。縱使刻意的掩飾、小心地編排侍弄文字,也難免在不經意中流露出字列行間的本我。文字,有時被人用來美飾謊言,但它本身卻是清白的。
文學,是一種補償。陀斯妥耶夫斯基曾是說過:“沒有文學,我可能早就瘋了,或者已經死去。”他是這樣談文學的,文學就是他的勇氣、他的希望。還有索爾仁尼琴、艾赫馬托娃,他們都是在壓力下依靠寫作活下來的人。與文字為伍,裨益無窮。
文學的魅力,在於它常使人茅塞頓開,讓人有所啟迪。品讀麗章佳句,文字的芬芳絲絲縷縷,滲透進心底最溫柔的地方,怡養心性,讓你常懷與眾不同的愉悅。喜歡寫文學的人,是幸福的。寫作不僅是高雅的情趣,也將自己對疼痛、甘甜的體悟,用文字的形式表達出來,冷暖自知。不因物質的厚薄,而因文字痛快為生的根源,是心與心的差距。遊走在文字叢生的溪徑邊,你會真切地感受到文字對靈魂的洗滌,涓涓細流讓你睿智為人、豁達為生。文學,是智慧的。
關於文字的留存,沈從文的觀點是:“照我思索,能理解我”。文字可以給人留下一個完整的思索過程,若幹年後,重拾記錄心跡的文字,就像翻閱一本保存著足跡的像冊。這便演化成又一個自我思索、重新認知的過程。文字,是生活的軌跡。
善於生活,又善於用文字提取生活的人,定然是高於生活的。生活是實際意義上的文學,忠於生活的人,才是忠於文學。有人說:“文學的大眾化,就是文學的沒落。文學,應該是少數人玩味的高雅藝術。倘使人人是作家,處處有文字,就是文學的淪喪。”果真如此嗎?文學距離我們到底有多遠?在我看來,文學是滲透在生活的方方麵麵,是建立在生活這塊厚重的土地上的。有生活的地方就有文學,文學滋養著生活,使其豐潤;文學也離不開生活,失去了生活,文學紮不下根係。
文學有如一團火,靠近它,就會溫暖你自己。不過,要想將自己投入地燃燒自己,還需要更大的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