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八回聯合國製定新憲章布雷頓創立金帝國(1 / 3)

第一百十八回 聯合國製定新憲章 布雷頓創立金帝國

還是在雅爾塔會議舉行的同時,聯合國會議也在籌備中。

在太平洋戰爭爆發後,中國政府就向美、英、蘇各國提出,在遠東和太平洋聯合作戰的建議,而其他各國則希望建立一個更廣泛的世界性的反法西斯陣線,共同對軸心國作戰。中國接受了這一主張,正式向德、意、日宣戰,以示與美、英、蘇站在同一立場。

1942年1月1日,有26個國家參加的《聯合國宣言》在華盛頓簽字。在這個宣言中,中國與美、英、蘇同為發起國,並列名大國之列,這當然是中國人民團結抗戰,並取得偉大成就的結果。也是中國首次作為反法西斯的主要盟國參加國際活動。

1943年10月30日,中國又與美、英、蘇三國在莫斯科參加四國外長會議,共同簽署了《普遍安全宣言》。宣言中提出了建立戰後國際和平組織的主張。中國從此不僅成為聯合國的發起國之一,而且確定了在聯合國的大國地位。

1943年11月,蔣介石代表中國出席了在開羅舉行的中、美、英三國首腦會議,並於12月1日發表了《開羅宣言》。開羅會議再一次確認了中國在戰後國際和平組織的地位。1944年8月27日至10月7日,美、英、蘇三國和中、美、英三國的代表,先後在華盛頓附近的敦巴頓橡樹園舉行會議,正式倡議建立一個國際性機構,定名聯合國,來負責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並建議由美、蘇、英、中擔任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的常任理事國。

根據雅爾塔會議決定,同年4月25日,聯合國憲章製憲會議在美國舊金山召開。討論《聯合國憲章》。

出席舊金山會議的除美、蘇、中、英等發起國之外,還有美洲的加拿大、墨西哥、古巴、多米尼加、危地馬拉、薩爾多瓦、尼加拉瓜、歐洲的法國、比利時、荷蘭、挪威、捷克、南斯拉夫,亞洲的印度、伊朗、沙特阿拉伯、敘利亞、土耳其,非洲的埃及、利比亞,以及澳大利亞等四十六個國家的代表。美國首席代表為國務卿斯退丁紐斯,蘇聯首席代表為外長莫洛托夫,英國首席代表為外相艾登,中國首席代表為外長宋子文。中國共產黨方麵的代表董必武也參加了會議。

1945年4月25日下午,聯合國會議在舊金山歌劇院開幕。46個國家的856名代表和近四千名政治家、外交官、專家、觀察家、記者、攝影員等出席了會議。會場布置莊嚴,天藍色的背景,杏黃色的台柱,影映著46國的國旗。在深灰色的幕布下,陳設著淺藍色的桌子。桌子之後,放置著四張黃椅子。為四大國外長坐椅。

下午4時,軍樂隊開始奏樂。當各國代表開始步入會場時,記者席上擠滿了人,四大國外長進入會場時,電影攝影機拍攝之聲更加刺耳。4時半,音樂突然停奏,身穿軍服的美國男女青年,從講壇兩側邁著穩健和自信的步伐,象征著聯合國的前途。這樣構成的講壇背景後,美國國務卿偕同加州州長華倫與舊金山市市長拉凡步入講壇,歌劇院中頓時掌聲雷動。斯退丁紐斯緊握桌子上的木槌,鄭重地敲了三下,接著高聲宣布:“我宣布,聯合國討論世界機構之會議業已開始。”

此時,為聯合國的籌建作出重大貢獻的羅斯福總統已病逝,美國新任總統杜魯門,在華盛頓通過電話向與會各國代表致歡迎詞。接下來是美國外長和加州州長致詞。

26日大會決定,美國國務卿斯退丁紐斯、中國外長宋子文、蘇聯外長莫洛托夫、英國外相艾登為聯合會議四主席。根據輪流辦法,均有同等地位與權力。推定中、美、蘇、英、法、澳、加、智利、捷克、墨西哥、荷蘭、南斯拉夫、巴西、伊朗等十四國為重要而有權力的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主席由斯退丁紐斯擔任。

同日,中、美、英、蘇四個邀請國首席代表發表演說。根據英文字母排列,中國首席代表宋子文居斯退丁紐斯之後為第二,第三位是蘇聯代表,英國代表第四。

宋子文在演說中,首先代表中國,向已故羅斯福總統致追悼之意。他說:“在吾人心目中,羅斯福總統不僅為美國第一之公民,抑且為世界有靈魂之領袖。彼以熱烈之情緒,為國際謀正義和平,其高瞻遠矚,與政治家風度及魄力,已使聯合國之勝利在望。彼雖長逝,但其事功將繼續領導吾人。”

宋子文接著說:“自1931年以來,經14年之野蠻的戰爭,中國已忍受一大劫掠,曾極力尋求一切方法,以謀補救。吾人明瞭如無一實際有效之集體安全製度,則任何一國之最後安全即無希望。”宋子文表示:“為維護集體安全起見,應決不猶豫,以吾人主權之一部分,貢獻於新的國際機構。吾人必須準備作若幹犧牲,俾得完成各國共同目標。”宋子文的這些話,一方麵表示了對於建立聯合國的迫切要求,另一方麵,此時中國已經部分知道了《雅爾塔秘密協議》,表示願犧牲中國部分主權,對美、蘇、英等國作出新的讓步。

《聯合國憲章》是首屆聯合國會議的主要議題。早在1944年10月,美、蘇、英、中敦巴頓橡樹園會議後,即發表了一個“國際組織建議案”。這個建議案分為十章,它的主要內容包括三個要點:

第一是國際組織的意義;第二是組織的形式;第三是執行和製裁的手段。執行這一重大任務的機構,分為大會、安全理事會、國際法院和秘書處。萬一所有交涉、和解、仲裁及司法解決辦法等和平辦法都不能解決爭端時,則可由安全理事會決定施行製裁;又如在外交、經濟、及其他製裁手段都失去效力時,安全理事會有權采取必要的海陸空軍行動,就是說可以用武力製裁了。

橡樹園會議雖然提出了上述原則,但它隻是建議案。至舊金山會議前夕,宋子文代表中國政府又提出三條建議:第一,憲章對國際爭論應特別規定調整或解決方法,在此方麵,應予正義及國際法原則以適當之注意。第二,全體會議對國際法條例原則之改變修正,應負責首作研討,並提供建議。第三,經濟及社會委員會應特別規定有助於促進教育及其他文化合作方式之規則。

會議中爭論最激烈的問題,一是否決權問題,二是大會的功能及權力問題。關於第一個問題,首先是美英與蘇聯之間的意見不同。美英方麵,認為否決權的行使,隻限於行動的階段;而蘇聯方麵根據雅爾塔會議解釋,認為否決權可以廣泛運用於安全理事會處理國際爭端的一切問題上,並且任何一強都有否決權,不需要五強一致的否決。在另一方麵,則各中小國家,以澳大利亞為領導,根本反對五強行使否決權,對於蘇聯的觀點完全不能接受。直到6月6日,因為蘇聯表示部分讓步,但重大問題仍然必須有一票否決,五強對這個問題才達成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