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分析社會管理創新中的工會組織
廳室建設
作者:陳彥偉
加強與創新社會管理既是時代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實現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為了進一步順應時代的發展潮流,工會組織在堅持發展目標不變的基礎上,應當不斷創新自身的管理理念與工作方式,做到與時俱進。如何在社會管理創新浪潮下實現自身發展目標、促進各工會組織健康長遠發展成為了現階段政府部門關注的熱門話題。
一、工會組織概況
(一)工會組織功能及定義。工會組織是一個由勞動代表組成的社會組織,能代表大多數勞動人民的根本利益,涵蓋了廣大勞動者生活、工作的方方麵麵。工會能幫助勞動者維權,以勞動人民的另一重身份與相關雇主協商交涉,以化解勞務糾紛,最大程度上維護基層勞動人民的各項權益不受侵害。正因為工會組織為基層人民群眾說話、辦事,凡事以群眾為中心,從群眾的角度考慮問題,因此贏得了廣大基層人民的擁護,逐漸成為市場經濟勞務關係中的關鍵內容。
通常情況下,工會組織承擔著聯係職工與企業、政府間的關係、宣傳黨的重要領導方針政策、組織各級職工團結互助的重任,是處理好員工與企業、國家三者關係的紐帶。
(二)工會組織的共同目標。不論何種工會,都始終代表著基層勞動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終致力於提升基層職員的經濟水平與社會地位,幫助其改善生活,盡可能為其謀求更大的利益。隻有工會組織在社會上的影響力提升,才能切實解決基層勞動人民的困難,為其維權提供保障。
二、社會管理創新中工會組織的目標定位
(一)與政府建立良性互動關係。
中國文化自古就提倡“和”的理念,認為凡事都要以和為貴,處事應當遵循“和而不同”的原則。自黨的十六大提出
“良性互動”要求後,良性互動就成為了黨中央實行社會管理創新的基本方向,為工會組織的進一步發展指明了道路。社會管理創新下的工會組織必須處理好基層勞動人民、企業、政府三者間的關係,與政府部門建立起良性互動關係,采用協商溝通的方式化解矛盾,成為人民與政府部門的“傳聲筒”,履行宣傳職能,在人民群眾中傳播最新的法律法規與相關政策,將人民群眾的意願如實告知政府部門,為構建和諧社會打下堅實的基礎。
政府部門是維護社會團結、穩定、平穩發展的關鍵,必要時可使用宏觀調控手段緩解社會各界矛盾,對影響社會和諧的突出問題重點整治,及時引導疏通,在事態擴大之前扼殺在萌芽狀態。工會組織作為重要的社會資源,必須要與政府部門密切合作,切實履行反映民眾心聲、提供全麵周到的服務、進一步規範行為準則的職能,配合政府部門協調各界矛盾、妥善解決突出問題,從人民群眾的根本利於出發,向政府傳達民意,為其出謀劃策,既提升了自身社會影響力,為進一步維護基層人民群眾的利益提供條件,又幫助政府部門解決了問題、促使社會健康長遠的發展。
(二)引導職工理性表達訴求。工會組織是市場經濟勞務關係中的關鍵環節,能讓基層勞動人民以另一種身份維護自身的權利不受損害,與獨裁專製抗衡,反抗一切違背市場經濟發展規律的不公平待遇。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基層員工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事件時有發生。部分不良企業為了獲取經濟效益最大化,以克扣員工薪資待遇為手段,嚴重損害了基層勞動人民的合法權益,對市場健康長遠的運行造成了極大的不良影響。底層人民維權困難是民生問題的具體表現形式之一,對此,政府部門要與工會組織聯合起來,將這股不正之風打壓下去,還市場經濟一個規範、有序的運行環境,為社會的和諧穩定提供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