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職院校食堂管理的特殊性分析
經驗交流
作者:吳輝
作為高職院校總務後勤部門社會化改革的主要議題,多數高校近年來在改革食堂的經營方式與管理結構方麵進行了積極探索,相較於傳統管理模式的滯後性,以對外承包招標模式為代表的改革方案在各地高職院校得到了廣泛程度的實施,並取得了較好的反饋效果。但由於高校食堂經營存在諸多特殊性,以社會資本為主的外包管理模式容易出現壟斷經營、價格虛高難以控製等問題,從而模糊了高校食堂原本的公益性原則。因此,著手分析高校食堂的管理特殊性,以期對管理模式進行優化和改善,其意義可見一斑。
一、高職院校食堂管理的特殊性
(一)食堂主體資格特殊。高職院校食堂因主體資格確認的特殊性,直接導致了其性質的特殊。首先,高職院校食堂場地、建築實體及附屬設施均為所屬高職院校的固定資產,而從事食堂工作的管理人員也是學院員工。原則上說,由於高職食堂經營服務對象的有限性及確定性,工商部門並不參與高職食堂日常運營的管理。在高校采取自營方式對食堂日常工作進行監督管理時,該食堂性質是屬於“公有”的;而采取外包方式進行食堂的運營工作時,學院原則上隻收取承包管理費用,對於食堂內部管理、食堂的收入與利潤均不幹涉。因而,對高職食堂進行市場主體資格認定時會存在一定困難。
(二)食品衛生安全標準特殊。近幾年,我國高校食堂屢次發生集體腹瀉甚至集體中毒事件,深刻暴露了我國高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薄弱性與封閉性等問題。由於高校食堂在就餐便利性上與校外餐點相比,具有無可比擬的優勢,因此導致在經營中難免會出現壟斷經營的行為,主要表現在飯菜價格較高、食品質量低劣、食材成本大幅壓縮等方麵,客觀上增加了食品安全隱患發生的幾率。
(三)食堂消費群體特殊。由於高職院校在地域範圍上具有一定的封閉性,導致高職食堂的消費者群體幾乎全部由學院的學生和教師組成,其中學生又占了該群體的絕大部分。學生消費群體的社會資曆相對較淺,對問題的辨識能力不強,當食堂主體發生侵權行為與出現食品安全問題時,很少進行相應的維權與舉報。以廣東農工商職業技術學院為例,學生在學院承包食堂就餐時,假如遭遇售賣員工粗魯、無禮的服務態度或飯菜中發現有異物存在,一般做法是跟同學或朋友抱怨牢騷一番而已,不會留取證據直接跟在餐廳巡視的食堂負責人反映、維權。即使校內食堂監管人員配備了供舉報的意見箱、投訴記錄本,甚至成立了專門的膳食管理委員會這一負責食堂監管的學生自我組織,並固定在就餐高峰時段的食堂辦公點配備學生幹部負責實時處理投訴問題,然而收集到的反饋意見仍寥寥無幾。學生自我保護與維權意識的薄弱,間接助長了食堂飯菜又貴又難吃現象的發生,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高職院校食堂管理的複雜性與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