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殊從惡夢中醒來。
半天才喘定了氣息。
聽窗外風吹過草葉。晨曦已經在枕上洇開模糊的一片柔軟,她手垂下床沿,摸到光滑的刀柄,想:該去幹活了。
為什麼定世大戰一次又一次出現在她的夢裏?她沒有答案。多想無益。甚至為什麼那個全身血紅的妖魔讓她心疼、而那個正氣凜然的白衣仙人卻讓她害怕?她全都不知道。那也隻好不去煩惱,要緊先把眼前的日子過好。
她現在是知德村首席財主張某人手下的長工,本職工作是好好幹活、天天攢錢。
今天她也還是要去割草,以及打狼。
是的是的!她學會了打狼!
聯爝草還是那麼歡脫,沒有風,都一波一波的浪蕩。當它們浪到穀底的時候,長角狼的角,也許就會露出來。
曼殊帶著一把小刀、一根長長的標槍過去,先站在小山丘,眯著眼睛監視,看見狼角了,就躡手躡腳摸到下風頭,小小聲唱起歌。
歌是唱給聯爝草聽的,不是給長角狼。她保證自己處在下風頭。她的歌聲、還有她的人味,就不會傳到長角狼那兒。
聯爝草愛聽什麼歌,也很有講究,像張財主做示範時那種簡單粗暴的魔鬼的步伐,當然很有效,但讓聯爝草們太嗨了,會驚到長角狼。曼殊得婉約著來,先上一首萌萌噠,給草們灌點迷湯,然後殺阡陌,草們蕩漾了,接上老鼠愛大米,給草們搖頭晃腦的擺起大圈子,最後紅顏舊,草們瞬間酥軟到五體投地。而且因為前麵的蕩漾和搖曳,這一倒下就打成一個一個的結了,半天都鬆不開。
曼殊這個時候就可以捏著嗓子學羊叫了。
視狼角的顏色,她可以判斷出狼的性別,從而學出不同的羊叫聲來誘狼。
狼角如果是金燦燦晃瞎人眼睛的,是公狼;如果嫣紅嬌嗲叫人不忍直視的,是母狼。對公狼,就要把嗓子捏細點,學母羊叫;對母狼,就要把嗓子捏粗點,學公羊叫。曼殊不知道長角狼們這算什麼毛病,總之照此辦理,效果是杠杠的!隻要她摸準了長角狼的喜好,學出正確的羊叫來,十次有九次,長角狼會興奮得昏了頭,啥也不管了,就奔過來撲食,踩到聯爝草結成的圈圈,立刻摔個狼啃泥。
曼殊這時候衝上去,攥緊標槍,擰腰探臂,對準狼脖遞出標槍,手不能軟,爭取一次刺到位!好,熱血噴濺,長角狼就算放倒了。她再上前拿割刀的彎刀補上幾刀,剝皮、割角。皮和角交給張財主,肉留著自己吃。
其實長角狼的肉非常難吃,曼殊更喜歡羊肉。但是羊都是張財主養的,他會拿眼睛一瞪:“敢吃我羊?小子,你要不要鹽巴了?要不要鍋碗了?要不要衣服穿了?”
聲聲如雷貫耳。這些生活必需品,都要靠張財主派出馬隊去其他城鎮換的。這個知德村,就偏僻到如此地步。曼殊不想像野人一樣紮著毛皮、啃著寡淡烤肉,也就隻好屈服於他老人家的淫威之下。
知德村雖然偏僻,特產似乎不少。長角狼也是其中之一。伊們不但角長,而且胃口很好,吃起羊群來很沒顧慮,張財主大是頭痛。曼殊發現結草、學羊叫、刺標槍的三步曲殺狼法之後,張財主非常高興,叮囑曼殊好好殺、多殺點。他給報酬!曼殊從此終於實現經濟獨立。
除了割草的鐮刀之外,張財主還配給曼殊一根標槍。這兩樣武器輕便、銳利、使起來順手,又堅固,上手之後就沒壞過,曼殊非常喜歡。
她這日子過得,居然不是不開心的。
有人也會給她潑冷水。譬如小月,特意跑來告訴她說:“豬嘎子壞啦壞啦!我聽說長角狼的角和皮可值錢啦!一支角夠買一堆小刀,一張皮能換你幾身衣服還有餘。你是被張財主賺了好多錢啦還不知道!笨豬!你想想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