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1 / 3)

讓我們畫一個圖,幫助把人物理解得更清楚一點。

最開始,這圖上隻有兩個點。一個女的,一個男的。他們互相吸引,要變成一個點。

這女的有了一個特殊的能力,可以吸引到蝴蝶翩翩飛過來。為了這份特殊能力,我們可以先管她叫花。至於那個男的呢,則可以叫蝶。因為花香會吸引蝴蝶嘛!

可惜一朵花兒往往吸引的不隻是一隻蝴蝶。

有首詩兒寫海棠花。不是那種紅紅的硬硬的小海棠,而是粉粉的、柔柔的、重瓣包裹的海棠。詩雲道:汗濕輕綃透幾重……窺心惟許一隻蜂。

花兒允許不允許,並不是最重要的。在整個采蜜行動中,花兒完全是被動承受的存在。那蜂兒如果來得多了,互相打上一架,是最好的結果。打贏的就可以拔頭籌,那花兒也不至於說不樂意,要跟蜂兒吵架鬧脾氣的。

可惜人就不一樣。

花這個女人,跟蝶這個男人,要互相靠近的時候,又來了第三個人。圖上除了一男一女兩個點之外,又來了第三個男人,姑且可以稱之為蜂。

蜂不但是個男人,而且是個修行相當高的男人。不但是個高級的靈修者,而且是個郡王。他聞香而來,先以為花身上招蜂引蝶的香味是妖力,後來發現不是妖力,而是靈力的突變結果。這個時候他也喜歡上了花,很喜歡很喜歡,就打敗了蝶,把花給搶走了。花成了花妃。蝶則流落江湖,知道自己的本事不濟,就雇別人幫他殺花。

——對,你沒有聽錯!他要對付的不是蜂郡王,而是花妃。

怎麼會有這麼沒有而殘暴的男人呢,自己保護不了自己的女人,就要把她給殺了?蜂郡王不好對付,所以他覺得殺花妃會比較容易?

鬆華一開始也是這麼想。

但是如果蝶真是這麼混帳的男人,鬆華也不會願意幫他。

可是鬆華看看蝶的眼睛,總覺得蝶是真的愛花妃。這愛是烙在了他生命裏,就算花妃離開了,鬆華仍能看見這深深的烙印。不,或許正是因為她離開了,這烙印反而更深了。於是鬆華忍不住問他:愛一個人,為什麼要殺了她?

蝶隻是歎了口氣,說如果你見到了她,也許就會知道了。

為了這句話,鬆華想接這個任務。他想到那裏,看一個答案。如果他滿意這個答案,他會幫蝶殺了花;如果不認可,他就不會殺花。

然而曼殊把這個任務搶過去了。

鬆華臉色這幾天都是陰沉的。

“哎哎,人家喜兒姑娘新來乍到,”憐星來打岔,“什麼都不懂,你去照顧照顧人家嘛。”

鬆華沒有罵憐星,是看在黑叉林主的份上,但臉色是不太好了。他道:“有林夫人照顧就好。”

“哎呀,我對這裏也不熟啊。再說我要走啦!”憐星道。

鬆華覺得她好吵!不曉得黑叉林主怎麼忍受得了她的。甲之熊掌,乙之砒霜。鬆華自認無福消受。

“其實你不說我也知道,”憐星道,“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是不是?如果要了眼前的便宜貨,以前的付出都白費了嗎?便宜貨會不會到處都是呢?有什麼必要珍惜,對不對?”

“你說什麼。”鬆華皺眉,真要不客氣了。

憐星宕開話頭,單刀直入,道:“你想見了花妃,決定是不是要殺頭領?”她猜他是用蝶與花之間的關係來占卜他自己與曼殊的關係。他對曼殊的愛戀沒有結果,心中的痛苦難以解決,遇到了蝶,就想看看蝶是怎麼處理的,以供自己參考。若他能替蝶殺了花,回來以後……就會殺曼殊了嗎?

鬆華一震:“我怎可能殺了頭領?”

說不可能,就是承認想殺了。隻是客觀上殺不掉曼殊而已。

憐星道:“你殺不了她,但隻要斬掉她心裏在你的影子,也就是了。”

鬆華大怒。若憐星是男子,他現在就要上前打一架了。現在總不能把這討厭的小鳥一樣嘰喳不已的腦袋擰下來的。他手往下一合,控製不住力道,把茶杯捏得粉碎,然後抬腳就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