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山東老頭馮炳雲開了間當鋪,並收珠寶古玩。一天,有個人拿來一個金閃閃的香爐,說是純金做的,馮炳雲便給他1000兩銀子。事後,馮炳雲發覺香爐是鐵製鍍銅的,不禁大叫上當。

滿族人吾多查決心幫助他,叫他以關照生意為名,宴請官紳富商等人。席上,吾多查向馮炳雲要了那個香爐,當眾揭露此事,並將香爐摔個粉碎。馮炳雲見了,暗暗叫苦。

第二天一早,那人要贖回香爐。按規定:未到期限,賣方翻賬不賣,要出錢幾倍,買主拿不出原物,賣方可索回他出價的錢。那人見馮炳雲犯難,非常得意地催他拿出香爐。這時,吾多查來了,問那人出多少錢贖回。那人開口就說:“5000

兩!”吾多查叫他立據,之後,他把原來的香爐拿出來。那人一看傻了眼,隻好認晦氣,交5000兩銀子給馮炳雲。

原來吾多查摔的是另外一個香爐。消息傳開,那人以為真的毀了原物,想來大撈一把,結果倒賠了4000兩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