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商業銀行會計信息披露及其問題
財會金融
作者:張鵬
想要建立穩健商業銀行的管理機製,需要提高商業銀行治理的有效性,以此來提高經營效率。在這個環節中,會計信息披露製度的建設則是重要的程序之一。會計信息披露是商業銀行治理結構的外部控製機製,也是金融監管的一個核心問題。
一、商業銀行會計信息披露的理論綜述
會計信息,是指會計單位通過財務報表、財務報告或者附注等形式向投資者、債權人或其他信息使用者使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信息透明化。商業銀行會計信息披露,是指商業銀行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通過定期報告、臨時報告以及其他披露文件向投資者、債權人和社會公眾以及金融監管當局披露反映其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變動、風險及其管理、組織和股權結構、高層管理人員等方麵的貨幣性信息和有助於理解、分析、利用上述信息的相關非貨幣性信息。
二、我國商業銀行會計信息披露的問題
(一)披露的會計信息不充分
從我國商業銀行所公布的信息來看,我國的商業銀行多餘風險信息的披露多有隱瞞和不足。對風險方麵的情況尤其是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的披露非常少,不僅缺乏定量信息,更是缺乏定性信息。即使是上市的商業銀行,在其公布的財務報告中,定性風險信息披露較多的情況下,定量信息揭示遠遠不夠。
(二)披露形式不規範
在我國商業銀行會計信息披露中,存在著披露內容、計量方法、披露形式上形形色色的差異,因而削減了商業銀行之間披露的會計信息的可比性,嚴重影響了商業銀行會計信息披露的整體質量,不利於市場參與者,如投資者對各家商業銀行的風險水平和經營狀況做出正確的評價和比較,從而不利於市場參與者進行投資決策。必須指出的是部分商業銀行會計信息披露缺乏嚴肅性和公瑾性,隨意調整銀行的利潤分配;與銀行相關的市場競爭、營銷戰略、宏觀產業政策揭示得不完全,或者根本就不披露。在會計政策的選擇和變更、重大事項對銀行造成的影響等方方麵麵,以及無形資產尤其是研究與開發、非經常性損益等內容,都存在不規範披露的現象。
(三)信息披露不及時
在市場上,商業銀行出於自身銀行經營的考慮,往往會選擇拖延或者隱瞞不利於自家銀行的會計信息披露,故而我國商業銀行在會計信息披露方麵呈現出很強的被動個性,許多時候在新聞媒體和公眾輿論的督促和指責下,才勉為其難地對會計信息披露進行敷衍了事。這樣的話,不僅嚴重妨礙了投資者的及時知情權,影響了投資者的決斷,也會降低會計披露信息的使用價值,使信息使用者在決策上造成了一定的困難,會計信息披露的作用更是無法得到最大化利用。
(四)信息披露的監管力度不夠
我國銀行監管部門對於商業銀行的會計信息披露的監管手段和技術落後,監管力度嚴重不足,這是造成我國商業銀行會計信息披露質量欠佳的一個重要原因。目前,我國關於商業銀行快信息披露的製度建設很不完備,因而監管機構對商業銀行會計信息披露情況的監管力度和頻率,對信息違規、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還遠遠不夠,並且,具體的民事、刑事責任規定都不是麵麵俱到的,可操作性較差,因而我國商業銀行會計信息披露的質量缺乏足夠的威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