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市政基礎設施配套項目的管理研究
企業管理
作者:任海燕
【摘要】為完善沈陽市市政基礎設施配套項目管理,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本文通過對國內部分城市的市政基礎設施配套項目管理的調查,總結其做法及經驗,將之與沈陽市市政基礎設施配套項目管理現狀進行對比分析,對所存在的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收費的標準較低且不夠細化、資金投資單一,資金用途不明確、誠信體係不夠健全等問題進行分析並尋求對策,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借鑒有關城市的經驗和做法,結合我市的具體情況,特就沈陽市市政基礎設施配套項目管理提出發展建議。本文建議通過細化並提高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改變市政基礎設施配套項目的既有投資模式、建立健全市政基礎設施項目配套項目的信用管理體係等方式來完善沈陽市市政基礎設施配套項目管理。
【關鍵詞】配套項目;收費標準;投資模式;審批
一、引言
沈陽市市政基礎設施配套項目管理,通過收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方式進行管理。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繳納涵蓋了新建、改建(包括技改)、擴建的各類建設項目的實際建築麵積。目前,沈陽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組成和標準如下:住宅建設項目(包括配套費、人防費、材基、散基、電信、通郵、有線電視、水池防疫等)收費標準為建築麵積185元/平方米,若不包含人防費住宅項目收費標準調整為建築麵積145元/平方米,其中9層以下住宅為建築麵積40元/平方米;公共建築項目(包括配套費、教育費附加費、人防費、散基等)收費標準為建築麵積190元/每平方米,若不包含人防費標準調整為110元/平方米,其中9層以下的公建80元/平方米;工業廠房項目(包括配套費、散基等)收費標準為建築麵積70元/平方米。
二、沈陽市市政基礎設施配套項目管理現狀
沈陽市在市政基礎設施配套項目實施和管理過程中,各方嚴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信守合同,同時尊重客觀規律、一切從實際出發,並且嚴格按照規範、標準化施工,精心組織、科學管理。有關各方在質量、工期、優化方案、安全、環保和路地共建等方麵始終信守“講合同、守信譽、重質量”承諾。
建設單位須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施工圖設計,並報住建部門初審;應當實行監理製度,同時履行工程質量及安全監督手續;應按規定辦理施工許可證後方;應嚴格按照批準的規劃實施;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相應資質;項目一次性規劃、分期建設的,須經批準後方可分期建設、分期綜合查驗,進行工程預算審核。
三、沈陽市市政基礎設施配套項目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雖然,市政基礎設施配套項目管理基本適應行業發展需要,但是綜合各方麵因素,仍然存在以下問題。
(一)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收費的標準較低和不夠細化
沈陽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用收費不夠細化,沒有根據土地所處地理位置及土地等級進行配套費細化收取。沈陽市收取的配套費相對較低,一定程度上導致房地產企業對配套費的不重視而鬆懈配套項目的後期實施和管理。
(二)資金投資單一,資金用途不明確
目前,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渠道相對單一。雖然國家和市政府加大了對市政公用事業建設投資,但與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求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城市市政基礎設施主要以財政和國內銀行貸款為主的局麵沒有得到根本的轉變,融資受到市場因素限製,非經營性市政基礎設施缺乏資金。另外,已有資金用途也較不明確,目前還缺乏一個係統的資金用途係統規劃。
(三)誠信體係不夠健全
有關各方在實施和管理市政基礎設施配套項目過程中,相關各方之間僅僅依據工程合同和相關法規進行相互約束,缺乏相互間的誠信體係,建設單位偷稅、漏稅問題一直是幹擾稅收征管工作的頑症。以上違規行為,除了客觀上的原因(如沈陽地區的有效施工期短、急於搶工期等因素)外,開發企業對基本建設程序重視不夠,法律、法規意識不強,誠信經營理念欠缺等也是重要的因素之一。此外,政府對不守法者懲罰與曝光的懲戒力度不夠。在新聞媒體公開表揚守信企業的較多,批評和曝光失信企業較少,未能將全部失信者公之於眾,導致市政工程“隔年一修”的現象時常發生。
四、國內部分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配套項目管理基本情況
(一)綜合信用評價促進管理
一些城市開展了參與市政基礎設施配套項目有關各方的綜合信用評價工作,對信用等級高的企業給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對信用差的企業給予處罰。實行這種扶優汰劣的政策,能清出一些違規經營的開發企業,使房地產市場更加有序、健康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