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手記:
故事停筆了大半年,原因有二。一是,這個荒誕可笑的故事,讓我對本書在讀者心中的評價產生了質疑。二是,蕭譚先生(故事主人公“林光舉”的原型人物)提供的素材資料雜亂無章,讓我實在無從下筆。
就這樣,在擱置了大半年之後,蕭譚先生忽然在11月11號那天打電話懇求道,“小隋,我的故事請接著往下寫吧,拜托了。”我思考良久,決定約他見一麵。
當天中午,我們約在樓下的一家麻辣燙小店見麵。這是我經濟能力下最上檔次的請客了!為盡地主之誼,選菜時,我盡量以肉為主。又恰逢當天光棍節生菜打折,一狠心一跺腳,生生加了兩份!他站在一邊,感慨不斷。付錢時,他拍拍我的肩膀,“還是我來吧,麻煩你這麼久怎麼能讓你多花錢…”轉身對服務員說:“單把這兩份生菜錢算一下……”
排號期間,我直奔主題,“蕭譚先生,您為什麼這麼執著於把故事寫完?”
他回答地很簡單。“因為隻有你相信這個故事。”
“所以,你想要更多人相信?”
“是這樣的。”
簡短兩句話,我再次被他那“傳銷頭子”般的堅定神情打動了。之後,我們聊了很多,也吃了很多。最終,我下定了決心,無論如何也要將這個“荒誕可笑”的故事寫完!
11月12號晚上,我拿出采訪筆記翻閱著雜亂的故事素材時,一張褶舊的半頁日記紙掉了出來。我彎腰拾起,密密麻麻的歪扭字跡被一道道幹枯泛黃的水漬浸散。
上麵寫道:
“發瘋地怪笑伴隨著淒厲地呼救聲化作一把把利劍,不斷地刺透著我的心髒。我拚盡全身的力氣瘋狂地撞擊著鐵門。這一門之隔,卻似人間與地獄!
誰曾想到,平時銀鈴般嬌語柔聲,如今哭喊地比那含冤孤魂還要淒慘。
誰曾想到,喪心病狂的變態無賴,如今要比那地獄野鬼還要深惡痛誅!
可此時的我,救不了那含冤孤魂,更誅殺不了那地獄野鬼。撕裂了喉嚨,撞裂了臂骨,流幹了眼淚……我癱軟在那扇冰冷的鐵門之下,黑暗逐漸吞噬僅存的那點微弱意識……
……我一定要……救她……
這是自心底發出的最後呼喊……”
這半頁日記紙上,低幼歪扭的筆跡與獨特怪異的辭藻形成了極大的反差!
孤靜的出租屋內,昏暗的燈光下,我忽心生悚懼,一股濃烈的痛楚注滿全身!似是曾親身經曆過一般……
這顯然不是我的筆跡,更不是蕭譚先生的,我心底犯起嘀咕。“日記中的'她'又是指誰?是講述精神病院那段的'傻丫頭'麼?…如果是,那其中的'我'又是指誰?”
帶著疑惑,我一邊回憶著采訪當天蕭譚先生的口述,一邊翻閱著自己記錄的采訪筆記。當翻到精神病院那幾頁時,我放慢了翻頁速度,仔細閱覽起來。心中暗罵:媽的!自己的字潦草起來自己都不認識!
在采訪筆記中,我描述的人稱視角多以蕭譚先生為主,轉至小說自然要換成他的化名“林光舉”了。
承接前章故事,筆記內容:
……當看到“自己”被自己一棍悶倒在腳下時,那種感覺就像是,踩了自己拉的屎一樣惡心!但我發誓,比起這個,當時自己更多的是懵逼!
保安們圍了上來,同樣懵逼。得虧我反應快些,急忙作戲,指著地上的“自己”大罵:“你小子還真以為治不了你?老子在這蹲你半小時了!”
話畢,拉起昏死的“自己”對保安們歉意說道:“幾位大哥真是抱歉!這是雙胞胎弟弟'林光棍',每次他一犯病就亂跑亂鬧!我這就拖他回病房,麻煩大哥們了……”
聽此,保安們紛紛收回手中電擊棒,領頭的瞪眼大喝:“趕緊滾回去!還光棍…再有下次的話,就讓他變成'電棍'!”
“是是是……”我連連應承。慌亂間,連背帶拖地將“自己”移動到樓梯間。回頭偷望,保安逐漸散去。此時此刻,我心裏亂作一團,一屁股癱坐在樓梯上。
“夢還未醒?還是…我精神真的有問題?…現在又該怎麼辦?”我開始懷疑自己。正苦惱間,眼神恰巧落在樓梯口旁的一扇小門上。小門虛掩著,怪異氣味撲鼻而來。
我低頭看了眼躺在地上的“自己”心想:不管怎樣,還是先把這家夥藏起來,然後找刀塔魏一問究竟。
想罷,拖起“自己”,用腳蹭開小門,正要往裏塞。忽然,一隻慘白的手甩了出來,緊接著,弱光下,摞的橫七豎八的“屍體”慘象直闖眼簾!
“唔草!”我大叫一聲差點摔下樓梯!再仔細一看,更可怕的一幕讓我又是一聲怪叫:“哇草!”那一具具“屍體”不是別人,竟然都是……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