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療”的五大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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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範誌紅
在食療的問題上,有幾個可怕的誤區蒙住了人們的眼睛。如果不把這些根本的誤區弄清楚,恐怕以後再有“食療大師”出山,還會有無數人為“食療”付出代價。
誤區一:藥食同源,所以食物都可以治慢性病
食物、保健品和藥物的根本區別,就在於它們的“效力”不一樣。
食物性質平和,其中含藥性成分少,這樣才可以作為食物日常食用。如果一種食品吃幾天就讓人感覺血脂、血壓明顯變化,這種東西能成年累月吃嗎?敢隨便多吃嗎?事實上,越是“效用”明顯的食物,越是要小心對待,不能過量,不能吃錯了體質。而米、麵、青菜、蘋果這樣的食品人人都能吃,正是因為它們性質平和,沒有那麼強的“生理調節”作用。所謂飲食養生改善體質,通常都是長期食用才會明顯見效,而很少是三天兩天就有明顯效果。
保健品往往是食物中各種營養成分和藥性成分的濃縮產品,它改變人體功能的“效力”就會強一些,而且不能受到其他食物成分的製約。用對了固然有利於健康,一旦用錯,就可能“跑偏”而帶來副作用。比如豆腐含大豆異黃酮,它男女老少皆宜,但大豆異黃酮膠囊就不一樣了,孩子和男人絕對不能隨便吃,即便中老年婦女也不是人人適合。
藥品則效用更強,改變人體代謝的能力更強,而且它們的意義就在於短期見效。吃一周兩周都不見效,它就失去了存在的價值。所以,吃錯藥、吃錯劑量都是件可怕的事。
經常有人問我:我吃中藥西藥都治不好,你說說吃什麼食品能治好?這種期待,本身就是錯誤的。因為普通食物沒有那麼強的效用,除非長期調養。這裏不是否定食物調整能改善很多疾病,而是想說,飲食養生是長期的功夫,可是浮躁的現代人恐怕已經等不了一兩個月的時間,不要說終生的養生了。
誤區二:隻要是食療就安全無毒
很多人熱衷於“食療”的原因,就是因為覺得食物安全,心理上好接受。其實,那些所謂“藥食兩用”的食物之所以有治療效果,正是因為其中含有較多的藥效成分。無論是食物還是藥物,隻要藥效成分多到一定水平,就有毒性。毒理學的基本原理就是:劑量決定毒性。
食物在正常量的時候是安全的,但吃得足夠多,其中的藥效成分達到一定水平,就變成了藥物。比如說,每天喝2兩綠豆煮的湯屬於正常食物;但喝3斤綠豆煮的水,就變成了藥物,因為是正常濃度的15倍。又比如說,煙酸和煙酰胺本來是一種B族維生素,正常每天吃十幾毫克,但如果作為控製血脂的治療藥物,就是論幾克來吃的,數量是膳食正常量的幾十倍,這時候它就有明顯的副作用了。即便是水,喝得足夠多也會導致死亡。
所以,“隻要是食療就安全無毒”的說法並不成立。
誤區三:什麼人都可以用同樣的食療方子
很多自封的專家都喜歡冒充中醫,大談傳統養生和食療。其實,真正的中醫都是要辨別體質之後才下藥的,而且藥物配伍也要非常仔細地調勻寒熱,而絕不可能像“大師”們那樣給所有的人都開一類方子。僅就這一點,已經足以判斷他們不是有資質的中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