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把握“尺”“寸”,明晰寫字姿勢
識字與寫字
作者:高立斌
“寫字姿勢”當是包含執筆與坐姿的。要把字寫好,不管是鋼筆字、鉛筆字,還是毛筆字,首先要會用、善用書寫工具,即要掌握科學合理的執筆方法。執筆方法的科學合理,是指執筆動作符合書寫者的生理特點和書寫規律,這樣寫起字來才會動作自然,感覺舒服。同時,良好正確的坐寫姿勢也是寫好字不可忽視的重要前提。
目前,在學校教學甚至更廣的範圍內,“三個一”(即手指離筆尖一寸、眼離字一尺、胸離桌沿一拳)是衡量硬筆執筆方法、寫字姿勢的一個準繩,幾乎成了一個公理,無人質疑。
我對“三個一”中的“一寸”和“一尺”進行了一番細心的琢磨、分析——
“一寸”有多長?
A是小學生手指在離筆尖一寸(約3.3厘米)處執筆,筆與紙麵形成夾角∠1; B是小學生手指離筆尖不足一寸處執筆,筆與紙麵形成夾角∠2;C是成人手指離筆尖一寸處執筆,筆與紙麵形成夾角∠3。執筆符合“手指離筆尖一寸”這一要求,寫字者(成人)也很適應於它,寫起來很自然。而寫字者(小學生)手指離筆尖不足一寸,執筆角度卻與相同,大約都是55°(這個角度跟字的大小也有一定關係,一般說來,寫的字越大,執筆角度宜越小)。這個角度利於在寫一厘米見方左右的字時,對筆尖進行控製,便於收放提按。
在實際教學中,我也發現,按執筆雖然不符合“手指離筆尖一寸”這一要求,但並不影響小學生的書寫,相反寫起來自然流暢。對此,我在多年練習鋼筆書法的經曆中,也是深有體會的。而∠1則明顯小於∠2、∠3,雖然也能寫字,但對於寫正常大小的字來說,是有困難的。根據力學原理,A的力臂較長,在常規情況下,寫起字來用不上勁,運筆不能順暢,加上小學生手指力量弱,根本不能如此駕馭鋼筆、控製筆尖。因此,“手指離筆尖一寸”對於小學生來說是不完全適用的。
那麼,手指離筆尖多遠合適呢?顯然應比一寸短。依照相似形原理,按成人掌寬與兒童掌寬的大概比例推算,成人掌寬/一寸=兒童掌寬/手指距筆尖長度。成人執筆掌寬(半握拳)一般在9.5厘米左右,如果取平均值兒童掌寬為7.5厘米,那麼小學生執筆時,大拇指應距筆尖2.6厘米左右,這與“一寸”(3.3厘米)相差近半厘米以上。由此,我認為,小學寫字教學中的“一寸”不應是“實心眼兒”的3.3厘米,應是根據自己手掌大小,盡量接近“一寸”。
“一尺”遠不遠?
同樣的,寫字中的“一尺”,也不能死搬教條地固守在33.3厘米的數學定義上,而應當是盡量接近“一尺”,不能太近。
讓我們再用同樣的畫圖法,來看看寫字坐姿的問題。小學生的個子不及成人,成人比小學生更容易達到“眼離字一尺”這一要求,因為他們的坐高比學生高很多(身高160厘米和120厘米的人,坐高也會相差20厘米左右),而個頭尚矮的小學生很難照此去做。為了勉強達到“一尺”,他們往往將身體向後傾斜;即使身體不後仰,也要把頭抬高,繃緊頸部,不能“埋頭”寫字了,這在小學寫字教學中是常見的。因此,我覺得,“一尺”和“一寸”一樣,也可以適當濃縮了。至於這“一尺”之距到底多長合適,牽涉到太多複雜的數據,如頭頂至眼部的距離、桌麵到坐凳的距離、書本與身體的距離等等,存在較多的差異。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這“一尺”應比33厘米短一些。當然,眼離字的距離太近亦非益事。我認為,一般眼與字的距離在25厘米以上對小學生來說是比較合適的。也是一組相似三角形,這樣的坐姿才符合人體條件,這是按照“人體工程學”來設計的,既可以保證書寫時的舒適自然,也不會造成坐姿及身體的變形,隻要不過度用眼,是不會影響視力的。
值得注意的是,課桌凳的高度也應和學生身高協調。如果課桌過高而凳子較矮,寫字時會造成右肩上抬、身體朝左側扭曲(右手寫字的情況下),以及書寫時的右臂“環抱”現象,而且眼與字的距離更近,既影響身體形態,又加重了眼睛的負擔。
(作者單位:儀征市謝集中心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