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上市商業銀行會計—稅收差異與盈餘持續性(1 / 3)

上市商業銀行會計—稅收差異與盈餘持續性

盈餘管理

作者:曹越 李詩韻 張肖飛

【摘 要】 會計準則與所得稅法的分離給企業管理者帶來了操控盈餘的新空間。由於商業銀行具有特殊性,傳統的盈餘持續性研究通常將商業銀行剔除在樣本之外。文章以2007年至2012年我國上市商業銀行為樣本,檢驗了上市商業銀行會計—稅收差異對盈餘持續性的影響,研究發現:上市商業銀行的會計—稅收差異可以顯著地識別盈餘持續性;從方向層麵來看,大額正向會計—稅收差異的銀行盈餘持續性低於大額負向會計—稅收差異的銀行;從額度層麵來看,會計—稅收差異越大,盈餘持續性越低。

【關鍵詞】 上市商業銀行; 會計—稅收差異; 盈餘持續性

中圖分類號:F270.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5)08-0067-05

一、引言

1994年我國的分稅製改革使得會計製度與稅收法規適度分離。2006年財政部頒布新會計準則體係,使得會計準則與所得稅法進一步分離,兩者之間的製度性差異進一步加大。會計—稅收差異(以下簡稱會稅差異)產生的根本原因是由於會計準則和所得稅法的目標取向不同。原則導向會計準則的相對靈活性和稅法的剛性,使得會稅差異難以避免。2006年4月18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於修訂企業所得稅申報表的通知》,強調應在會計核算的基礎上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同時增加了兩張納稅調整明細表以便更好地對會稅差異進行協調。2007年3月1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自2007年會計準則和2008年所得稅法實施以來,會稅差異呈現出進一步擴大的趨勢,其中一個主要的原因就是會計準則中擴大了對公允價值及未實現的利得和損失計入當期損益的運用,會計政策的可選擇性擴大了盈餘可操縱的空間。盈餘持續性是指當期盈餘在未來持續或增長的可能性(Choi,1994)。投資者通過利用盈餘持續性的信息,可以預估企業的未來盈餘趨勢,表明盈餘持續性具有預測價值。學者發現,會稅差異能夠識別管理當局的盈餘操縱(葉康濤,2006;Tang & Firth,2011;龍月娥,2013),且會稅差異會對公司盈餘持續性產生顯著影響(周中勝,2009;Blaylock et al., 2012)。

商業銀行是通過存款、貸款、彙兌等業務而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在現代市場經濟中處於核心地位,具有優化資源配置和反映、監督經濟的作用。目前學術界關於上市公司會稅差異與盈餘持續性的研究一般以滬深全體上市公司或某一行業的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由於金融行業的特殊性,研究者在選取樣本時,通常會把商業銀行排除在外。商業銀行會稅差異對盈餘持續性的影響如何,這就需要以上市商業銀行為研究樣本進行實證分析。本文將檢驗上市商業銀行會稅差異與盈餘持續性之間的關係,有望從行業角度拓展會稅差異與盈餘持續性之間的經驗研究。

二、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設

財務會計與稅法的目的不同,稅法旨在實現政策目標——增加收入,相反財務會計的目的是向外界提供企業業績的相關信息。因此,稅務機關所需的信息不同於市場參與者所需的信息。如財務會計要求前瞻性地估計未來潛在的損失並計提壞賬準備、確認資產減值等,而稅法則不允許扣除這些尚未發生的損失。因為應納稅所得額是在會計利潤上予以調整得出的,所以會稅差異可能會提供更多關於企業盈餘持續性的有用信息(Joos et al.,2000;Mills & Newberry,2001;Manzon & Plesko,2002;Hanlon,2005)。

商業銀行與一般企業都存在追逐利潤、拓寬融資途徑等目標。商業銀行在金融係統中處於核心地位,其首要目標是利潤最大化,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和儲戶,所以必須顯示良好的業績成果。而金融係統作為國家經濟的平衡杠杆,必須接受嚴格監督。根據委托-代理理論,相對於作為委托人的外部投資者,管理層對企業的實際經營業績擁有更充分的信息,這種信息不對稱可能導致管理層的機會主義行為。為了維護自身利益,投資者有動機對信息進行甄別。對於特殊的金融行業,為了考慮正向和負向的會稅差異對盈餘持續性的不同影響,本文以我國上市商業銀行為研究對象,借鑒Hanlon(2005)的分類方法,將會稅差異進行四分位升序排序,將樣本分為三組即具有大額正向會稅差異的銀行、具有大額負向會稅差異的銀行和具有小額會稅差異的銀行。關於大額會稅差異,盡管投資者難以識別大額會稅差異中盈餘管理引致的差異和製度性差異所占的比重,但投資者會根據會計利潤與應納稅所得額背離的程度和方向進行理性分析。大額正向的會稅差異是指企業會計利潤遠大於應納稅所得額,蘊含了企業可能誇大利潤的信息,向投資者傳遞了企業可能采取激進會計政策的信息,預期未來企業盈餘很可能下滑。大額負向的會稅差異則是指企業會計利潤遠小於應納稅所得額,蘊含了企業可能低估利潤的信息,向投資者透露了企業可能采用了穩健的會計政策(如加速折舊,計提較多減值準備)。鑒於低估的利潤很可能在未來期間因為反轉(如折舊已全額計提無法再提,流動資產減值轉回)而增加,投資者將對盈餘的持續性賦予更高的權重。基於以上分析,提出假設1。

H1:大額會稅差異為正的銀行的盈餘持續性低於大額會稅差異為負的銀行。

Mills & Newberry(2001)發現會稅差異與粉飾財務報告的動機(比如平滑利潤或度過財務危機等)呈正相關關係。在自身經營狀況不佳的情況下,商業銀行通常會出於平滑利潤的動機而進行盈餘管理。同時作為資金運動的重要環節,商業銀行又要接受層層監管,為了順利通過監管,也存在盈餘管理動機。在盈餘管理觀下,盈餘質量用盈餘生成過程中的盈餘管理程度來度量,盈餘管理程度越高,盈餘質量越低,反之則盈餘質量高。一般而言,大額會稅差異體現了更大的盈餘管理程度,預示著較低的盈餘質量。商業銀行通常對貸款中的不良貸款餘額以及貸款損失準備金進行盈餘管理,向外界展現出良好的發展前景。一方麵,如果通過盈餘管理造成了大額正向的會稅差異,這會增加所得稅稅收成本,本期被誇大的盈餘未來期間很可能下滑。另一方麵,銀行可能為了降低所得稅稅負等原因通過盈餘管理刻意低估自身利潤,但這可能會失去資本市場投資者的投資,進而降低盈餘在未來期間的持續性。總之,不管大額會稅差異是正向還是負向的,都可能降低當期盈餘在未來的持續性。因此,本文提出假設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