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徐永光:《慈善法》研究的是過時問題(1 / 1)

一個借助移動互聯網正在興起的全民慈善時代正在到來。如果一部新《慈善法》不去規範這些新的慈善模式和行為,顯然不妥;而沒有搞清情況,做出不當規範,再一次抑製公民的慈善熱情,那更是可怕。

我對於《慈善法》興趣不高,表現消極被動。是因為國家要加快《慈善法》出台的步伐,不能不關注和發表意見。

中國慈善發展狀態不好,並非立法滯後造成的,而是體製、政策及其由此帶來的觀念和文化落後造成的。在很長時間裏,慈善隻能官辦國營,公民行善——做本該屬於自己權利分內的事反而被視為非法。國營慈善壟斷資源,造成慈善信任危機,慈善亂象不斷,公眾慈善熱情受挫傷。在《慈善法》研究中,這些基本問題並沒有擺到桌麵上討論,一些地方政府現在還在搞派捐。

我的看法,其實隻要把已有法律法規製度修改好,執行好就可以了。現在連一些子法改來改去改了好多年都出不來,而要把一部慈善大法搞好,在邏輯上說不通。可以判斷,現在連一些基本問題、初級問題都還沒有討論清楚,出台《慈善法》顯得有些倉促。

最大的問題還不止於此。就在我們慈善立法還在討論一些基礎問題、老問題、甚至可以說是過時問題的時候,歐美慈善界早已在檢討那種撒錢資助方式的慈善效率不高、不可持續、不能有效解決社會問題,開始探索用商業手段做公益,解決社會問題。出現了社會企業、影響力投資等公益創新模式。

中國基金會也在搞社會投資,今年中國社會企業與社會投資論壇暨聯盟已經啟動。但基金會對社會企業的投資已經碰到法律法規的障礙。

從世界範圍看,公益與商業的邊界越來越模糊,有時候分不清是做公益還是做商業。你說深圳殘友是公益還是商業?《慈善法》對這些邊界怎麼掌握,要在哪裏切一刀?切得不好會不會遏製社會創新?

更嚴重的是互聯網公益正在顛覆我們眼中的慈善模式,打破了以往慈善的玩法。我在一年前還在講慈善組織在慈善結構圖中處於中心位置。互聯網打破了這個規則,公益創新和互聯網公益正在去中心化,去中介化,去邊界化。因為互聯網打破了空間障礙,個人對個人的、公民互助的傳統慈善即私益慈善正在回歸、回潮、複辟,公民不用通過組織,自己選擇慈善救助對象很方便了。

《慈善法》對於互聯網激發的公民自願參與的這種低門檻、觸手可及的慈善行為如何保護?一個借助移動互聯網正在興起的全民慈善時代正在到來。如果一部新《慈善法》不去規範這些新的慈善模式和行為,顯然不妥;而沒有搞清情況,做出不當規範,再一次抑製公民的慈善熱情,那更是可怕。

今天,我是要對《慈善法》的快速出台潑冷水。昨天與一位朋友討論,她說,《慈善法》研究的是過時問題。這句話可謂一針見血。

前瞻性是立法思想的重要原則。

如果《慈善法》研究的是老問題、過時問題,即便是對這類問題的研究還莫衷一是,並沒有搞清楚;

如果《慈善法》的研究對全球在反思百年慈善經驗教訓後興起的社會企業運動、影響力投資、商業與可持續慈善融合的全球社會創新無動於衷,甚至用陳舊觀念阻礙這一創新潮流;

如果《慈善法》研究對於移動互聯網時代給公益帶來的革命性變革視而不見——這場讓全民隻需動動指尖就能自由參與、甚至可以由此決定慈善組織生死存亡的互聯網公益台風來得如此凶猛,今年幾乎難以預見明年會發生什麼;

如果社會發展變化如此之快,而我們在座的各位所代表的國家立法部門,政府,公益界,企業界,學界,傳媒界,慈善活動的主體——每一位公民都還在新環境中學習、探索、實踐、創新、試錯,那麼,在這種背景下倉促出台《慈善法》實在不合時宜。

(本文根據其在“《慈善法》民間版本研討會”上發言整理,徐永光本人修訂後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