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胡天也走上前,將自己在廚房發現的匕首、小刀,還有戒指亮給大家看:“我在裏麵發現了這個。”
鄭東把林森從工具台上拉了起來:“所以說凶手先在廚房襲擊了這個人,抹開了他的喉嚨,在他失去反擊能力之後又把他拖到了後院兒,綁在這裏敲碎了腦袋,這得多大的仇啊!”
林森說:“不是,是有人殺死了廚房裏的那個人,然後出來,在這兒敲碎了另一個人的頭。”
路瀟:“你怎麼能確定是兩個人呢?”
“很簡單,”林森拿過胡天手裏的戒指,“你們看,這是一個女士尾戒,男人的手肯定帶不進去,而這個呢——”林森又從工具台上撿起了一片頭骨殘骸“——顱骨比較厚,是男士的頭骨殘骸。所以說一男一女。”
“而且按照你們的推測,這兩個人一個人是死於重擊,另一個人是死於割喉,如果先在這裏激情捶打某人的頭顱的話,砸到這個程度,屋子裏麵那個人應該已經跑遠了,所以凶手一定是幹脆利落的切了裏麵那個人的脖子,然後趁著外麵這個人不注意再痛下殺手。”林森摩挲著自己的下巴,想了想,“如今邱隊不在這裏,但我們依舊走到哪兒都能遇到凶殺案,證明咱們隊柯南體質的人並不是邱隊,”他伸出一隻手指指向鄭東,“是你。”
“滾蛋,你才是柯南體質呢!”鄭東罵了他一句,向四下看了看,“這可怎麼辦?咱們現在自己都自顧不暇,結果又遇上了案子。”
路瀟:“我看這個地方也不錯,本身地勢比較高,四周植被又密集,不容易被人發現,而且這個房子的木質外牆還挺厚,子彈打不穿,咱們就往二樓裏一蹲,來一個揍一個吧,兩個人守住前門,兩個人守住後門,絕對不能讓人進來!”
這破房子的木質地板早就幹枯腐朽,他們小心翼翼的爬上了樓,盯住上樓樓梯口和前後門。林森沒有槍,也沒有辦法靠嘴炮說服敵人,於是遊手好閑的四下亂逛。
一樓是生活區,二樓則是居住區。二樓一共有三間房,一間書房,一間主臥,一間客臥,此外還有一個露台。露台上有一張搖床和一個高茶幾,然而地麵上的幾十盆花都已經幹枯了,不知道當年這些花盆盛開的時候,主人躺在這張搖床上看著書、聽著音樂,吃著茶幾上的點心,該有多麼的愜意。
主臥衣櫃裏存放的都是女人的衣服和鞋子,款式老舊,不過數目卻很多,可見當初這個居所的主人是位富足的女性,此外卻沒有其他能夠證明身份的東西了,看來在這個女人決定隱居的一刻,就已經決定徹底告別紅塵。
床邊的梳妝台上隻有幾個沒有標簽的瓶瓶罐罐,因為密封良好的緣故,罐子裏的東西甚至沒有腐爛、林森擰開一個瓶子嗅了嗅,結果隻聞到一股腐蝕的氣息,看來這些應該是主人自製的護膚產品,因為沒有添加防腐劑,到底不耐保存。林森把主人的梳子收進了自己的口袋,預備出去之後做DNA鑒定,以確定這個女人的身份究竟是誰。
林森從主臥出來,又轉入了客房。
客房比主臥略小一點兒,此時床上還放著亂糟糟的被子,看來居住在這裏的人最後一次起床後連被子都懶得疊起來。床尾的椅子上搭著兩套睡衣,林森展開一看,發現這是兩套男士睡衣——也就是說居住在客房的是兩個男人。不過此間卻沒有更多的東西,甚至找不到這兩個人的其他衣物。這兩個人並非在此長久居住的,而他們和這間房屋的主人又是什麼關係呢?
林森離開客房進入書房。
書房是二樓最寬敞的房間,裏麵的書十幾年未經過保養,早都被蟲蛀爛了。書架上的書籍都是專業書,上及天文下及地理,更多的則是藝術方麵的圖冊,足見這裏的主人品位不凡。林森走向整間房間采光最好的位置,此處擺放著一張碩大的桌案,角落上是毛筆架和鋼筆架,桌邊兒則放著一個青瓷花瓶,裏麵插著各種古董卷軸。
林森拉開已經腐朽的椅子,向桌子下麵摸了一摸,結果帶鎖的抽屜早就鏽蝕了,被他一推就碎掉了。抽屜裏無非是些零零碎碎的小玩意兒,鉛筆,橡皮,工具刀,唯一讓他留意的就是一個本子。
這是一個裝在皮套裏的、非常精巧的日記本。
林森依靠在桌子上,開始閱讀這本主人留下的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