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企業社會責任的特點及其履行現狀
理論研究
作者:馮夏瑜
【摘要】企業社會責任作為一個古老而年輕的話題,從18世紀就已經開始存在,。在經濟全球化推動浪潮中,經濟、社會和環境之間的顯著影響已經深入人心。20世紀50年代以來,人們對一直扮演著為股東創造利益最大化的機構的認識開始有了很大的改變,而企業也對自身發展有了深刻的思考,認為成為“企業公民”是在新環境中生存或持續發展的根本因素。中國國有企業作為特殊的行業,是基於中國特色和發展,為了彌補市場缺陷而興起的公有製戰略性民族產業。與民營企業一樣,它的主要目的是為股東尋求利益最大化,然而與民營企業最大的區別在於其最大的股東是國家。作為國家意誌的體現,作為全民所有經濟組織形式,國有企業不僅肩負著振興民族事業,調節市場經濟,提升國際競爭力等的作用,它應該更多的體現到公共性和排他性,它的經濟活動對社會、對環境、對公眾帶來的各方麵積極正麵影響應該比私有企業更大。那麼現行的國內企業社會責任的特點及其履行現狀如何,是否達成了國際標準?這是值得我們探討的話題。
【關鍵詞】國有企業 社會責任 特點 現狀
國有企業的社會責任與其自身的特殊性是分不開的。首先,作為我國幹預和指導經濟的手段,其經濟目標和公益目標總是交織在一起,國家的政治、經濟、社會管理等內容很多時候都是通過國有企業實現的,國有企業的社會責任較之普通的私有企業更加複雜;其次,國有企業的性質是全民所有製,其社會責任包含了公眾對企業的客觀期望,因為國有企業的社會責任履行更加受到社會公眾的關注,其對社會的影響較私有企業也會更大。正是因為如此,決定了國有企業社會責任的內生性,這是與生俱來的性質。在平衡員工和全體社會成員的利益分配,實現國家和社會整體收益最大化,促進經濟發展等方麵,國有企業都發揮著一般企業不能代替的作用,其具體特點如下:
(1)國有企業履行一般企業的社會責任。作為企業的一種形式,國有企業具有一般企業特點,所以在一定意義上而言,國有企業也應該遵守普通企業社會責任的層次,即遵紀守法合乎規範地追求企業受益最大是基礎,善待員工,建立和諧的勞動關係,保護環境,促進可持續發展是核心;
(2)國有企業履行特殊的企業社會責任。作為國家對經濟的調節手段,全民所有製經濟組織,國有企業要拉動投資,促進經濟增長,成為國家戰略性技術產業和重要民族產業先驅,成為公共事業和社會基礎設施的重要提供者,同時對全體國民,包括消費者、雇員、債權人、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資源環境、社會等負責。總而言之,國有企業應該擔負著一般私有企業無法完成而社會又極其需要的特殊角色。
隨著“混合所有製改革”的興起,國有企業再次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國有企業的產權、經營模式、社會責任等躍然紙上,成為廣大學者、媒體的研究對象。同時由於近年來麵對複雜對邊的國內外經濟形勢,以及國家對企業社會責任的關注度的提升,國有企業的社會責任的履行有所進步,社會責任理念與企業戰略結合起來,建立係統的社會責任管理其體係。其現狀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