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代的大上海,燈紅酒綠,是所有冒險家的樂園,如果不是亂世,那麼完全可以和現在的美國最繁華的城市之一紐約相媲美。
光明與陰暗是並生的,這是一個公理。在大上海,有著可以用鈔票點煙的大亨,也有孤苦無依的貧民。長生孤身一人,無財無勢,年僅七歲的他,隻有淪落街頭,靠著行乞與偷竅,在人們鄙視的眼光中求生。
他去過上海國民政府辦事廳,但是還沒有靠進就被守門的崗哨趕走了,要進去找可能是自己父親的人,簡直可以說是白日做夢。但不死心的長生,每日就在辦事廳附近打轉,希望能從進出大門的人群中見到自己要找的人。
慢慢的,辦事廳的每一位站崗衛兵都知道了有這麼一個小孩,也知道了他艱辛尋父的事情。曾經有人可憐長生,幫他打聽,但長生無法說出自己父親的名字,他知道的名字是七年前的,現在他的父親改成什麼了,他並不知道,自然別人也無從幫他查起。
失去最後一線希望的長生,在殘酷的現實中慢慢的變了,他不再是一個熱心正直的孩子,而成了一個憤世嫉俗的小混混,在街頭的求生中,他不再老老實實的行乞,也不再在實在無奈的情況下偷竅。他開始用自己的小拳頭為自己爭取自己想要的一切。
打架,偷盜,這是家常便飯,由於不要命,他成了街頭混混中的小霸王,每個孩子偷來的錢都要進貢給他一份,大家討來的飯菜最好的要留給長生,如果有人不從,他甚至敢動手殺人。
時間長了,長生的地位有些牢固了。但是大上海那麼多貧苦的人們,在陰暗一角求生的遠遠不止長生這一群孩子,比長生大的也比皆是,對於長生這一塊小小的地盤,當然也會有人眼紅。
於是,在一個偶然卻又必然的機會下,長生和一群比他大得多的孩子杠上了,雙方互為不服。長生不服的是:為什麼這群小子要自己和自己的兄弟聽他們命令,而這群大孩子不服的是:你一個外鄉人憑什麼在大上海成為街頭小霸王。
最後的結果不言而諭。長生雖然打起架來不要命,但畢竟人小力單,自己的小嘍羅也都是一群小小孩,沒有用多大的功夫,長生被人打倒在地,可能是因為年幼,這群大孩子沒有下死手,隻是把昏迷的長生扔進了一條偏僻昏暗的巷子。
不知道過了多久,一股淡雅的花香喚醒了長生昏迷的意識。勉強睜開眼,一個小小的花藍映入眼中,花香就是從這個裝滿了玉蘭花的藍子裏飄出的,而花的主人是一個不比長生大的小姑娘。
“喂!你怎麼了?”小姑娘輕輕的搖了搖長生,“你還活著嗎?”
“不要碰我。”長生狠狠的拍開那隻小手,“媽的,老子這麼個大活人,你敢當老子死了。”
“你沒事吧?”指了指自己的額頭,“你這兒流了好多的血。”
“關你屁事,老子血多不行嗎?”恨恨的用破袖子擦去額頭的血跡,“王八蛋,一幫人打老子一個,等老子回去,非要你們的命不可。”
破舊的衣袖無法擦盡頭上的血跡,血反而越流越多,“他娘的,”伸手從地上抓起一把塵土,就準備往傷口處堵。
“給你,土不幹淨,用這個吧。”一方疊得整整齊齊的白手帕遞了過來,“有點舊,不過很幹淨的。”生怕長生不要,小姑娘把手帕按在長生額頭的傷口上。
“靠!”雖然罵了一句,但長生並沒有拒絕這塊手帕,“老子會還你的。丫頭。”
“不用,咦,血好像有點停了。”過了一會兒,小姑娘才說話。“呀!時間不早了,你自己按著,我該回家了。”
“站住!”長生叫了一聲,“嗯,嗯,丫頭,你···你叫什麼?”
“我叫香香。因為我生下來的時候滿院開著玉蘭花,爹娘就叫我香香。”不明白長生為什麼問,但小姑娘還是告訴了他。
“香香。我記住了。丫頭,我該上哪兒找你?”
“找我幹嘛?”香香很是意外。
“靠,問你你就說,”長生很沒有好氣,“別的用不著你管。”
“我都在這兒一帶賣花,你要找我,到天星夜總會門外就可以了。”看著長生不自在的模樣,想了一下,香香還是決定告訴他。
“知道了。天星夜總會,沒事了,你還不滾。”知道了自己想知道的事,長生的壞脾氣又暴發了。
“那我走了,你要小心點喲。血還在流。”不放心的香香又叮囑了一句。
“快滾。”
“這個給你。”快走出巷口的香香又折了回來,從花藍中取出一朵玉蘭花遞給長生,“它會帶給你好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