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官與老方丈(1 / 1)

官與老方丈

立此存照

作者:宣金學

“開掛”的村幹部

在我國行政幹部體係裏,是沒有村幹部這一級的。他們不在編,不脫產,看似“邊緣化”,但一旦和公共權力相結合,就找到了權力尋租的可能和空間。

這種“可能”有時值幾套甚至十幾套房子。安徽肥東縣經開區孫漕坊村一村幹部被立案調查,因涉嫌通過違規掛戶等方式,為沒有拆遷安置資格的人進行安置。在當地多名村民摁著血紅手印的舉報信上,私下玩貓膩的村幹部可不止這一個。

他們玩弄潛規則如“開掛”一般:村幹部陳某將九名外村人的戶口掛靠在自家,以幫助其獲得安置資格;某外村兩兄弟靠陳某獲得拆遷資格後,緊接著又將戶口遷回原籍,“獲得了二次安置”;另一村幹部家中年過八旬的老太,回遷後一人名下就擁有五套房子。

都說觸動利益比觸動靈魂還難,可是普通老百姓的利益被觸動時卻易如反掌。村民的紅手印摁了又摁,經“多次”舉報,才引起“縣委縣政府和管委會的高度重視”。

孫漕坊村的潛規則雖沒有見光死,也算是見光“萎”了。要讓保障村民權益的規則程序戰勝它,可能還需假以時日。回過頭來想想,暗的能逞能,明的卻吃虧,恐怕還是因為既有的規則在設立之初,就留下了太多可鑽的空子吧。

後悔的副科長

副科長李某淦因涉嫌受賄被立案偵查,卻大呼痛快,隻因是自首的,還退了贓、立了功,重回坦蕩蕩,並且坦言:“後悔當初沒勇氣打破潛規則,以致活得惶惶不可終日。”

這個深圳市消防局產品檢驗科的副科長,以手中權力為幹戈,以潛規則為盾牌,打贏的戰役包括:前後收了五萬元的紅包幫某企業消防工程順利通過驗收;代領導收受十萬元受賄款並轉交給該領導。

相比媒體頻頻曝光的貪腐大蠹,這個三十五歲的小官員所獲的“戰果”似乎不值一提。但不義之財還是讓他“坐立不安,高興不起來”。所謂權力的快感,往往都是要付出代價的。

李某淦似乎幡然醒悟,挑戰了潛規則,主動對自己受賄一事進行自首,並檢舉領導受賄的相關事實。李的主動供述,也“撕開了深圳消防窩案的一個裂口”。

相比去年衡陽破壞選舉案中所表現出來的“集體無意識”,違逆這些潛規則的李某淦,也算是官場中的“異類”。人們有理由需要這樣的“異類”——潛規則或許難以絕跡,正直的人卻可以越來越多。

念歪經的老方丈

在佛門聖地修行多年,還身為方丈,怎麼著也應該是個正直的人,不打妄語,不貪不癡。可河南內鄉縣的一位老方丈,剛脫下袈裟還了俗,便打起了官家的歪主意。

因多年前主持寺廟搬遷,花完功德款卻沒留下賬目,老和尚曾德慶被當地宗教局免去方丈職務,同時宗教局承諾償還其經手的外欠款項。老曾得知後老羞成怒,惱怒之後看有機可圖,便選了幾個老實巴交的老人,開始杜撰借款事實。

他先拉攏了李老太,偽造欠款單並以老太名義鬧到法庭,法院判宗教局不承擔責任,三萬欠款由寺廟償還。嚐到甜頭後,他又拉了個七十多歲的老王頭,故伎重演。法院這回判宗教局有責償還借款兩萬塊。

官家的歪主意豈是想打就能打?宗教局局長出麵,連同縣檢察院“察微析疑”,最終發現了老方丈的“狐狸尾巴”,終結執行前述判決,並擬依法對曾德慶給予懲罰。

這件事情告訴我們,偷偷摸摸搞小動作,終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所以做人做事還是要講規矩、守方圓,不搞潛規則那一套。對脫下袈裟的前方丈來說,理應這樣,對原本該幫人們守住規則的內鄉縣法院來說,其實更應這樣。那麼問題來了,兩個極相似的案情,為何判決結果卻截然不同?還有,曾德慶讓自己的老婆冒充李老太參加庭審,法庭難道連原告的身份都不檢查一下嗎?

【選自新浪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