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誓言”大考(1 / 2)

“誓言”大考

改革視點

作者:盧雨瀟

2015年7月23日9點,巴南區人大常委會會議室外。

巴南區司法局局長薑瑩星徑直走進會議室——裏麵一個人也沒有。

會議時間是9點半,早到的區人大代表都在休息室。

薑瑩星想:要不要去跟代表們打個招呼?畢竟有些是熟人。

猶豫了一下,薑瑩星決定不去。

“去了別人以為我在拉票呢。”薑瑩星說。

9點半,會議開始——議題是“對政府部門‘一把手’作勝任度評價”。

薑瑩星就是“一把手”之一。

製度出台

2013年4月,薑瑩星就任巴南區司法局局長。

上任前,薑瑩星經曆了一個謹記至今的環節——就職宣誓。

“我宣誓: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憲法和法律……”

麵向國旗,背對人大代表,薑瑩星每讀一個字,都感覺重如泰山。

難怪薑瑩星上任第一天,就感覺肩上擔子沉甸甸的。

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憲法宣誓製度——新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

而早在2012年,巴南區人大常委會就大膽推出了新任領導幹部就職宣誓製度。

為什麼要實行就職宣誓?

“通過宣誓,強化他們的政治責任意識,將權力自覺置於黨和人民的監督之中。”巴南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李俊文說。

巴南區委非常支持“就職宣誓”,區委書記李建春建議:“把就職宣誓作為任命幹部的法定程序,並納入人事任免辦法予以製度化。”

區人大常委會隨即製訂《選舉和任命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就職宣誓辦法》。

緊接著,區委領導在調研中又指出:“要進一步落實就職宣誓實施效果。”

2013年7月,巴南區人大常委會印發《任命幹部報告履行誓詞情況工作操作程序》,形成就職宣誓長效機製。區人大常委會要求對宣誓人開展勝任度評價,內容包括專項工作評議、經濟責任審計、民意測評以及宣誓人履行誓詞情況報告。

考前監督

“7月將開展履行誓詞情況測評。”

2015年初,薑瑩星接到區人大常委會通知。

盡管宣誓時就知道要測評,薑瑩星還是有些緊張:“這對於我是一場大考。”

測評之前,區人大常委會組織開展了三項“考前監督”。

第一項“考前監督”,由區人大代表組成工作調查組,實施專項工作評議。

7月的一天,調查組來到巴南區司法局。

“通過召開民意測評會,對薑瑩星就任兩年來的履行工作職責情況、履職能力和工作作風等進行調查。”調查組說明來意。

會場上,調查組圍繞薑瑩星履職能力等情況展開詢問,與會人員一一作答。

“就任兩年多來,薑瑩星同誌是否遵守民主集中製?”

“局裏重大事項都經過開會討論,並通過表決確定是否立項,不存在‘一言堂’等現象。”

“薑瑩星在廉潔自律方麵情況如何?”

“薑局長嚴格遵守八項規定和領導幹部紀律要求,沒發現公款吃喝等現象。”

…………

專項工作評議結束後,區司法局又迎來區審計局工作人員,第二項“考前監督”開始了——經濟責任審計。

財務賬本、會議記錄……區審計局工作人員核查得一絲不苟。

經濟責任審計結束後,區人大常委會又推開第三項“考前監督”——民意調查。

區人大代表走街串戶,收集民意。

“在沒有區司法局人員陪同下,深入基層了解真實情況,使履行誓詞情況調查結果更有說服力。”李俊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