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征收管理研究
會計與金融
作者:楊雪
【摘要】到2013年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已經推行到全國範圍,同時將與生活密切相關的廣播影視作品的製作、播映、發行等納入試點。然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是一項係統化的巨大工程,它不但涉及征稅範圍、稅率等的變化,更會觸及到地稅係統的稅收征管權限和財政收入分配問題。本文就營業稅改征增值稅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進行分析,並提出征收管理的相關建議。
【關鍵詞】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征收管理,相關建議
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發展及現狀
2011年,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方案。從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至此,貨物勞務稅收製度的改革拉開序幕。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國務院將擴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至10省市。2013年12月13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了《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對改征增值稅後應稅服務範圍的確定、稅率的設定等方麵作了相應調整,此文件於2014年1月1日起執行。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範圍內,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郵電業服務,稅率為11%;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稅率為6%。通過擬定幾檔不同的稅率,在納稅人整體稅負水平不增加的情況下,將營業稅逐步並入增值稅中,使得征管工作能夠平穩過渡。鐵路運輸業和郵電業納入增值稅征收範圍之後,相關勞務屬於應稅勞務,比照《增值稅暫行條例》中一般規定執行。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推行,在稅收上帶來了許多成效。其一是優化了稅製,避免了重複征收營業稅和增值稅這兩大流轉稅,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截至2013年,在已納入試點的116萬戶納稅人中,超過95%的納稅人稅負不同程度的下降,減稅規模約為251億元,平均減稅幅度為31%。其中:試點小規模納稅人大多由原營業稅5%的適用稅率降為增值稅3%的征收率,且按不含稅價格計征,稅負較原來下降40%左右;試點一般納稅人稅負下降的麵也超過了70%。其二是擴大了內需,隨著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改革的持續深入,增值稅抵扣鏈條的逐步完整、納稅人整體稅負的下降,增值稅稅製特有的良稅的特點充分發揮。其三是推動了企業技術創新,試點企業用於技術服務支出產生的進項稅額準予抵扣,使得企業不會因為加大技術創新投入而背負沉重的負擔。其四是改善了出口企業稅負,出口退稅橫向擴展明顯,退稅範圍由貨物向服務領域擴展,技術谘詢和轉讓等開始享受免稅政策,國際運輸和研發、設計服務也被納入出口零稅率範圍。這兩項主要政策變化,增加了享受出口退稅的產品種類,有效降低了出口企業稅負,提高了服務類和貨物類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中存在的問題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是一項係統化的巨大工程,在其飛速發展的同時,也麵臨著許多問題。第一是分稅製稅收征管基礎受到挑戰,1994年,我國進行了分稅製改革,提出了中央稅、地方稅和中央和地方共享稅的征管製度性安排,增值稅這個全國最大的稅種毫無懸念的劃歸為共享稅,確定的分配比例是75%:25%,中央政府占大部分。絕大部分營業稅歸由地方政府支配是這個標準出台的前置條件。營業稅則是地方稅收的重要來源,除鐵道部門、各銀行總行、各保險公司總公司集中繳納的營業稅收入歸屬中央,其他均歸屬地方財政。隨著“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的深入持續推進,屬於地方大稅種的營業稅每年都在大幅萎縮,當初設置改革分配比例的基礎已經受到巨大挑戰。在各地大力推動城鎮化建設,財政支出大幅提高的當下,隨著營業稅的取消,地方政府最主要的稅收來源將被切斷,地方財政收入無法保障出現缺口,這對地方財政來說是一個巨大的打擊,會讓地方政府更加依靠土地和資源。因此,中央和地方的利益重構問題是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征管製度安排性方麵麵臨的首要難題。第二是征管模式上,營業稅由各級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和管理,是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的最大稅種,而增值稅則由各級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和管理。對服務業由征營業稅改為征增值稅,自然會涉及到稅收征收管理機構變化的問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改革就牽出了對國家稅務機關和地方稅務機關管轄權和管轄範圍進行重構的問題。改革後如果確定由地稅機關負責增值稅新增部分的征收管理,可以最大程度的保留現有的機構設置和人員安排,不過會出現同一稅種由兩個稅務機關共同征管的局麵,不便於業務指導和規範。第三是基層征管力度薄弱,“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自行申報、集中征收、重點稽查、強化管理”的稅收征管模式。充分利用互聯網發展成果,提升服務質量,搭建方便納稅人操作的申報征收信息係統,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納稅人主動納稅的意願,但也會受到納稅人個人素質和法律意識等方麵因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