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煤炭企業風險管控問題探析(1 / 2)

煤炭企業風險管控問題探析

管理縱橫

作者:尤洪亮

進入2014年,煤炭行業形勢繼續回落,煤炭企業資產負債率過高,煤炭行業黃金十年中的“投資衝動”帶來的融資壓力等風險,無一不慢慢展現。國有大型煤炭企業風險也由傳統向戰略風險、運營風險、法律風險等多領域發展且隨著行業的景氣指數變化而日益凸顯。

市場風險逐步漸顯現。2002年以來,受國際國內煤炭價格快速上漲的影響,煤炭行業投資規模迅速擴張,煤炭開采速度加快,在局部地區出現供大於求的情況,從而埋下一定的市場風險隱患。而目前下遊用煤產業的行業景氣度下降,導致煤炭需求急轉直下,煤炭價格出現了深度回調,煤炭企業銷售回款率下降,企業財務收益空間不斷縮小,經濟效益全麵滑坡,前期市場風險顯現。

經營風險逐步顯現。當前多數煤炭企業集團的煤礦普遍進入了中老年期,資源逐漸枯竭,經營前景不容樂觀,且多數煤礦企業因建設早、標準低、基礎設施投入不足,生產安全保障和環境治理的曆史欠賬多,僅靠近幾年煤炭市場的升溫難以從根本上彌補。此外,由於國家政策性因素,煤炭企業承擔的稅費較重,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業的經營成本。隨著煤炭市場價格回調,企業總體運行效益將進一步下滑。

同時,由於煤炭工業在國民經濟中所具有的重要戰略地位,使國家進一步加大了對其的宏觀調控。以建設大型煤炭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業和企業集團為主線的煤炭工業結構調整,既給煤炭企業帶來了前所未有的良好發展機遇,也帶來了眾多經營風險。國有大型煤炭企業加強企業全麵風險管理既是企業實現其總體經營目標的迫切要求,也是增強企業競爭力,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穩定發展的必然選擇。

當前國有大型煤炭企業風險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一、風險管理意識淡薄。企業普遍缺乏必要的風險意識,沒有進行積極主動、全麵係統的風險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一是風險管理活動是瞬時或間斷性的,事後將其拋擲腦後;二是企業缺乏對風險進行按期複核,降低了企業適應環境變動、管理和規避風險的本領。甚至有些企業隻顧眼前便宜,忽視某些決策對企業將來的熏陶,從而給企業帶來巨大的損失。

二、風險管理職能分散。安全生產風險由安監部門具體負責,產品質量風險由質檢部門具體負責,市場營銷風險由運銷部門具體負責,財務風險由財務部門具體負責,經濟合同風險由法律事務部門具體負責,企業風險管理職能分散;特別是涉及企業改革發展中的綜合性風險,如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建設、產權製度改革、企業戰略規劃的製定和實施,企業兼並重組、整合破產、上市投資等行為,企業缺少應對的統一有效的全麵風險管理的組織協調職能;同時,企業風險管理專門人才嚴重匱乏,現有的企業風險管理人員綜合素質不高,知識結構單一,工作創新能力差等,也是開展企業全麵風險管理的重要製約因素。

三、風險管理製度建設不到位。一是製度建設缺乏係統性,有的製度內容簡單,僅有實體要求而無程序規定,使人們難以操作,有的製度結構設置不盡合理,缺乏應有的權、責、利的相互製衡,有的製度彼此之間缺乏相互銜接,造成條塊分割,相互衝突,不能發揮製度的整體效應;二是製度建設缺乏實效性,有的製度內容滯後,不能適應形勢的新發展,失去了執行的環境和條件,有的製度比較空泛,不能緊密結合企業實際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有的製度硬性規定過高,不切實際,有的製度甚至缺乏法律依據,在實際運行中執行不通。三是製度建設缺乏規範性,存在有章不行、有規不守的現象,監督檢查和處罰追究不嚴格,缺少評價體係和完善程序,缺乏執行製度的氛圍,缺少風險管理的企業精神和製度文化。

四、風險管理組織機構不健全。當前,我國大多數煤炭企業集團企業存在較為嚴重的治理結構問題,如缺乏風險管理部門,風險承當主體不明白,各個部門或者崗位間互相推卸責任,缺乏有效的管束機製等,從而使我國企業不能將企業風險管理上漲到企業發展戰略高度。導致各個部門和崗位的人員對其工作職責和工作流程不清晰,風險責任主體不明確,難以形成現代意義上獨立的風險管理部門,沒有專門的人員進行專職的企業風險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