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發揮林業在新農村建設中的作用
理論探討
作者:鞏軍權 方旭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曆史性任務,是統籌城鄉發展的戰略決策。我縣作為山區林業大縣,正確認識和充分發揮林業在新農村建設中獨特功能和巨大潛力,促進興林富民,對推進我縣新農村建設將有事半功倍之效。
首先,要充分認識林業在新農村建設中不可替代的作用。林業是一項生要的公益事業和基礎產業,具有生態和經濟的雙重屬性,集生態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於一身。按照中央關於“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新農村建設要求,林業在新農村建設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一,農村生產的發展,離不開林業的發展。我縣是個“八山半水一分田,半分道路和莊園”的山區林業縣,隻有林業發展了,生態環境改善了,才能保障農作物的旱澇保收;隻有做活山地文章,農業才能增長,農村經濟社會才能快速健康發展。其二,農民生活寬裕,需要林業的發展。目前,我縣山地畝收入比水田作物之收入低,林地增收潛力巨大,在今後一段時期內,林業將是我縣農村新的經濟增長點,隻有充分發揮山地資源優勢,大力開發林業產業,山上真正建成“綠色銀行”,農民才能增收,生活才能寬裕。其三,實現村容整潔,離不開造林綠化。我省一些地方把新農村建設成效概括為“一看樹、二看路、三看住”。樹是村容整潔中必不可少的。我縣是山區林業縣,農村綠樹成蔭、庭院花果飄香,方顯我縣特色。因此,我縣新農村建設,需要山、水、田、林、路合理規劃,綜合治理,需要保護現有古樹名木,建設農林網,推進綠色通道建設。 其四,實行林業產權等管理體製機製的改革,體現農村民主管理的職能。目前,隨著我縣林業產權製度改革的深入,實現山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責,責有其利,充分調動了林農護林、造林的積極性。進一步推行森林分類經營和統分結合的林地經營管理機製,將極大地促進農村民主管理進程,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其五,加強林業生態建設,可促進生態文明,推進鄉風文明。通過組建林業“三防”等村民協會組織,增強村民自防自控能力,可促進鄉鄰和睳和鄉風文明。
其次,要發揮好林業的獨特功能和潛力。要發揮林業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獨特作用和巨大潛力,關鍵是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林業發展全局,處理好四個關係:一是處理好興林與富民的關係。要樹立興林為了富民、富民才能興林的理念,將林業建設與農民致富緊密結合起來,把興林富民作為林業工作的根本宗旨和目的,始終不渝地堅持,做到在興林中富民,在富民中興林;二是處理好改革與發展的關係。改革是動力,發展是目的。隻有深化改革才能消除林業發展的體製機製性障礙,轉變林業服務職能,調動農民發展林業的積極性,增強林業發展的活力,挖掘林業發展的潛力,發揮林業應有的效益;三是處理好生態與產業的關係。建立比較完備的林業生態體係和比較發達的林業產業體係,是林業發展的兩大基本任務。隻有建立比較完備的林業生態體係,滿足了社會的生態公益和精神文化需求,才能騰出更多的空間和更大的餘地,發展林業產業;我縣隻有建立起比較發達的林業產業體係,即滿足了社會對林產品的需求,林農在林地收入提高了,才能更好地支持、保障林業生態體係的發展;四是處理好保護與利用的關係。發揮林業在新農村建設中的多種功能,首先必須保護好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同時要進行科學合理的開發利用。要堅持嚴格保護、積極發展、科學經營、持續利用的原則,在嚴格保護的前提下,科學合理地開發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使林業成為農民群眾的致富之源,在科學利用中實現自覺有效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