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版清單計價規範與2008版清單計價規範區別分析
行業科技
作者:趙雲芳
【摘要】在03版規範和08版規範的基礎上,2013版《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以後簡稱2013版規範)發展而來,03版規範條文數量為45條,08版規範增加到136條,而2013版規範又增加到328條,對於清單的整體內容基本一樣,分別是正文規範、工程計量規範、條文說明。
【關鍵詞】2013清單,2008清單,計價規範
1、計價規範2008版及其主要特點
2008版《規範》工程量清單計價在實施的過程中發現也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包括:(1)政府的工料機信息庫因受到利益團體的幹擾,缺少真實而完善的地方價格信息庫,有失真的地方,對新材料,新工藝的價格非常的滯後,甚至沒有,沒有貼近市場實際;(2)合同條件不夠完善。2003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越來越滿足不了現行的建設工程管理的需要,“陰陽合同”到處都有,備案一套,背後再搞一套成了行業的潛規則;(3)傳統模式的根深蒂固,對計價軟件的依賴性。一個地區隻能用一種,幾種計價軟件。企業隻要具有開發計價軟件的實力,政府應當鼓勵企業自行開發,建立公共的數據庫;(4)缺少費率的定義。
2、計價規範2013版及其主要特點
在08版清單計價規範的基礎上,對工程項目全過程的價款管理,2013版規範進行了約定,涉及到重大的現實問題,例如對承包人報價浮動率、項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單缺項等影響合同價款調整的重大事件的約定,包括工程量清單、招標控製價、投標價、簽約合同價、工程計量、價款的調整與支付、爭議解決、資料與檔案管理、工程造價鑒定等內容,並且強化了清單的操作性,例如對承包商報價浮動率、工程變更項目綜合單價以及工程量偏差部分分部分項工程費的計算給出了明確的規定,這些特點正好滿足工程價款精細化管理的需求,為工程價款精細化、科學化管理提供有力依據。
3、13版清單計價規範與2008版清單計價規範區別分析
3.1專業劃分更明確。2013版規範最主要的特點體現在計量規範和計價規範兩方麵:(1)計價規範對工程計量、合同價款調整、中期支付、竣工結算、合同解除的價款結算方麵做了進一步的細化、完善,更具操作性與實用性。(2)《新規範征求意見稿》裏,將原2008清單規範中的六個專業,包括建築、裝飾、安裝、市政、園林、礦山,重新進行了精細化調整,調整後分為九個專業,其中,將建築與裝飾專業進行合並為一個專業,將仿古從園林專業中分開,拆解為一個新專業,同時新增了構築物、城市軌道交通、爆破工程三個專業。可見,清單規範各個專業之間的劃分更加清晰、更有針對性。
3.2責任劃分更精細。《新規範征求意見稿》裏對計價風險的說明,原2008清單規範中對解決風險的方式的強製性不夠,新增了對招標工程量清單、已標價工程量清單、工程量偏差、提前竣工(趕工費)、誤期賠償費等做了明確闡釋,對暫估價增加了工程設備暫估單價。由以前的適用性條文修改為了強製性條文:建築工程施工發承包,應在招標文件、合同中明確計價中的風險內容及其範圍(幅度),不得采用無限風險、所有風險或類似語句規定計價中的風險內容及其範圍(幅度)。並且新增了對風險的補充說明:綜合單價中應包括招標文件中劃分的應由投標人承擔的風險範圍及其費用,招標文件中沒有明確的,應提請招標人明確。對發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暫估材料及承包人提供的材料等處理方式做了明確說明。增加計價風險的說明,明確計價風險內容、影響風險因素、波動幅度、責任承擔:(1)建設工程發承包,必須在招標文件、合同中明確計價中的風險內容及其範圍,不得采用無限風險、所有風險或類似語句規定計價中的風險內容及其範圍;(2)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變化;省級或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發布的人工費調整,但承包人對人工費或人工單價的報價高於發布的除外;由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原材料等價格進行了調整的,發包人應承擔影響合同價款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