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在靈活就業狀態下社會保險權益保障特點和現狀分析
高教論壇
作者:王學勤 張鑫 鄭曉煜
【摘要】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就業壓力大是我國長期麵臨的突出矛盾,目前就業形勢日趨嚴峻。由於產業結構變動及全球化導致的市場競爭加劇,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權益問題日益凸顯。靈活就業的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己經日益成為一個不容忽視的規模巨大的社會群體,他們的社會保障問題也日益突出。本文立足當前形勢,從分析靈活就業和靈活就業人員的特點入手,對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障問題進行了分析和探索,得出了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在靈活就業狀態下社會保險權益保障特點和現狀的結論。
【關鍵詞】畢業生,靈活就業,社會保險權益保障
近幾年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就業越來越難,僧多粥少,加之都想找“高起點”的工作,加劇了就業競爭。據教育部發布的《關於做好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2013年高校畢業生規模將達699萬人。除了應屆畢業生,還有往年沒有就業的,使得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形勢更加嚴峻。
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的素質特點決定了他們在靈活就業中單位、崗位、待遇等多方麵條件處於相對較高層次,在其多種就業形式中又以臨時就業為主。然而,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情況是十分惡劣的,因為社會保險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附於勞動關係的。對於臨時就業的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來說,由於用人單位常常與畢業生不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因此不可能通過單位、勞動合同對他們進行強製性的參保;或是由於工作的臨時性,和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精力充沛的特點,他們可能同時參加多份臨時性工作,這在一定程度上將勞動關係更加複雜化,難免會產生勞動關係上的糾紛。
一、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的特點為:
第一是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參保需求不高:他們普遍認為,因為其工作性質是臨時的,並且期望滿意的正式工作,所以對臨時工作情況下社會保險得不到保障的情況往往不予以關心。第二是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參保意識不強:他們屬於“低風險人群”,感到年輕、健康狀況良好,主觀上並不急於參與社會保險。第三是參保能力有限: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就業初期普遍存在著資金短缺、收入風險較大的經濟壓力,但是他們參保的負擔往往是正規就業人員的數倍,所以這部分靈活就業的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在就業初期大部分選擇不參保。
二、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的現狀為:
1.缺乏相關法律保護。雖然靈活就業已成為緩解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就業壓力的重要途徑,但有關部門對此還沒有足夠的關注和重視,沒有及時出台關於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的法律法規。由於法律法規的欠缺,每當發生靈活就業相關的糾紛時就麵臨無法可依,違法不能究的現象,靈活就業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也就得不到法律的保護,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弱勢群體的弱勢也因此而突顯。
2.社會保障權益難以得到保障。由於我國目前還沒有建立適應靈活就業有效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等製度,國家規定企業必須交納社會保障金,但是由於勞動人事部門監督管理的不規範和就業競爭激烈,企業不為這部分人群辦理社會保險的不在少數。高校畢業生的靈活就業者一般收入不穩定,加之年輕體強,保險意識弱,社會保險的缺失,增加了城市邊緣群體的數量。與國有正規部門有著相對完善的社會保障和保險製度相比,由於缺乏相應的社會保障措施,高校畢業生在非正規部門就業者得不到醫療、養老等保障,抑製了高校畢業生參與靈活就業的熱情,也嚴重阻礙了畢業生在各經濟部門之間的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