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對大學英語課程地位的反思(1 / 2)

對大學英語課程地位的反思

教研探索

作者:歐穎 趙萍 馮軍

【摘要】大學英語教學長期以來“費時低效”是不爭之事實,改革的關鍵是重新定位大學英語課程,設其為選修課。定位為選修是尊重學習者不同學習需求的必需;是尊重學習者不同學習興趣、不同學習風格的必需;是提高教育效率、減少教育資源浪費的必需。賦予學習者選學英語的權利是當前大學英語課程科學的、人性化的選擇,也是大學英語教學從“量大而質微”走向“縮量提質”的前提。

【關鍵詞】大學英語課程,必修,選修

大學英語課程作為高等院校非英語專業學生的基礎必修課,開設以來已曆經數十年。這其間,大學英語改革一直未曾停歇,如:大學英語四級證書作為非英語專業本科生的畢業要求被廢止;大學英語的考試和教學日益注重聽說能力;隨著網絡的普及,基於計算機網絡的大學英語教學模式越來越被廣泛運用等。盡管如此,社會對大學英語教育的質疑與詬病卻與日俱增。有人提出大學英語教學是一壺煮不開的溫吞水,大學英語教學“費時低效”是不爭之事實。在實踐中,高校不斷減少大學英語課程的課時和學分,甚至有高校領導和教授們公開呼籲“去外語化”。大學英語該何去何從?是徹底廢棄,還是成為學生們的自由選擇?筆者認為,大學英語課程改革的關鍵是重新地位這門課程。當前,大學英語課程在高校是公共必修課,非英語專業的本科生,無論專業如何,中學英語基礎如何,將來就業意向如何,對英語學習有無興趣,都必須學習大學英語課程。人人必學帶來了大學英語教育的“量大而質微”。無論從尊重學習者的個人選擇,還是從減少教育浪費、提高教育效率,抑或是滿足社會需要而言,大學英語課程都應該設為“選修”。

一、定位為選修是尊重學習者不同學習需求的必需

首先我們必須承認的一個事實是,無論是從個人的學習需求,還是從社會的人才需求來看,認為每個大學生都有必要掌握英語絕對是歪曲事實。個人來看,隨著高等教育的大眾化甚至普及化,很多地方大學對生源學業水平的要求已大為降低。上大學已成為適齡青年的權利,但並不標誌每一個大學生都有能力學好每一門大學課程。以筆者所在的雲南農業大學為例,這所高校的絕大部分生源來自農村,大約有三分之一的生源高考英語不足60分(總分150分)。像這些在中學六年都從沒學好過英語的學生早已對英語學習失去興趣和信心,到大學後沒有高考的壓力,英語學習更是失去動力。從將來就業來看,大眾化以後的高等教育不僅培養社會“精英”,同時也更多地培養千千萬萬的普通勞動者。於這些去到生產、服務第一線的普通勞動者而言,英語通常難有用武之地,吃苦耐勞的精神和專業素養則是最重要的。有畢業學生反映,會說英語還不如會說當地方言重要。畢竟,工作在縣鄉一級的農業科技工作者,會當地方言,能與地方農民“打成一片”確實重要。而且,即使畢業後要用到英文,因為屆時有了學習的必要和動力,同時有了具體的學習目標,那時候再“重拾”英語也未必不可。當前的大學英語課程不是專門用途英語,並不與具體職業相連,很多具體行當用不上。一般綜合英語能力無法適應“今後工作”。每個大學生都學英語純屬“勞民傷財”。從社會需求著眼,雖然英語是國際通用語言,但即使在我國最發達的上海、北京等城市,絕大部分工作崗位也依然不會與英語發生太多關聯。中國社會即使再過幾十年,中國人還是說中文、用中文。於絕大部分普通勞動者而言,他們的工作、生活與英語幾乎不發生實質性關聯。不精通英文基本不會給他們的工作與生活帶來不便。經常聽到有人說英語如何重要,即使一個飯店服務員也可能經常遇到老外來吃飯,以此來論證“學英文”的必要性。這個論據隻能說很幼稚。首先,簡單的英語日常用語在中小學已經學習,無需大學再多學兩年。而且,為了應對生活中出現的個別英美人士,就要中國人花上十多年時間去學習英語,這簡直荒謬。實際上,這個社會真正需要的是能熟練從事科技、商務、文學等各類翻譯的高端翻譯人才,能聽懂幾句英文,說出幾句英文的低端英語人才已經遍布市井。我們的英語教育應該轉型,走向“縮量提質”。綜上所述,非英語專業學生大學必修英語既有悖於學習者的個人意願,也有悖於社會需求。

二、定位為選修是尊重學習者不同學習興趣、不同學習風格的必需

多元智能理論告訴我們,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智能結構,不是每個人都擅長語言學習。如果說基礎教育階段我們要求學生均衡發展,掌握各門學科的基本知識和技能,以便形成日後的自主學習、自我發展能力,那麼,高等教育階段的教育則應是“揚長”。經過中小學十多年的學習,學習者已經清晰自己喜歡什麼,擅長什麼。高等教育應該為學習者提供滿足其學習傾向的條件,而不應再實行“整齊劃一”的教育,於學習者的個人意願和興趣不顧。此外,不同的學習者有不同的學習習慣和學習風格。有的學生屬於場依存型學習風格,傾向於與其他同學一起進行小組學習、合作學習;而場獨立型學生則喜歡獨自學習和思考。有不少學生反映,課堂的合作學習浪費時間、影響學習效率。客觀而言,中學階段六年的英語學習內容包括語音、約四千詞彙和所有語法規則、語用規則。在經過這六年的學習之後,一個學習者完全有能力自學英語。基於此,學習者應該被賦予權利選擇學習時間、學習內容、學習方式。強迫每個學生在固定時間走進教室以同樣方式學習同樣內容的英語完全有違學生的選擇權利。同時,當前的外部學習環境發生了巨大變化,自學輔導書、學習軟件的大量湧現、網絡技術的普及,使英語學習完全可以朝著個性化、主動式方向發展。曾經有一個英語成績很好的學生對筆者說:“老師,我來上課完全是出於對您的個人尊重。其實我自學比聽您上課效率更高。”很多高校大學英語都是大班授課,教師授課難以因材施教,也很難顧忌到所有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