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國農村普法工作的思考
法律法規
作者:甄曉霞
【摘要】農村普法是全民普法的一個重要方麵。筆者從基層法律工作者的角度,對我國農村普法工作現狀進行了分析,對如何改進農村普法工作提出了建議。
【關鍵詞】普法,意義,建議
經過二十多年的普法宣傳教育,法律知識在農村得到廣泛普及,農民法製觀念淡薄的狀況有了很大改變,但由於曆史和社會等方麵的原因,現階段我國農民的文化素質還不高,不學法、不懂法、不守法的現象雖然較前些年有所改變,但仍有相當一部分群眾的法製觀念很淡化。作為基層的法律工作者,麵對新形勢,與時俱進地做好農村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意義重大。
黨的十八大提出,“全麵推進依法治國”,“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筆者認為,要從依法治國的高度來認識農村普法工作的重大意義。
第一,開展農村普法,有利於基層群眾尋求正確的維權途徑。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民仍占我國人口的多數。從根本上說,沒有農民法律素質的提高,就沒有全民法律素質的提高。在司法實踐中,常常遇到基層群眾不懂法、不守法的現象,農村法製宣傳中仍然存在問題,有些群眾自身權益受侵害卻不懂訴諸法律,因家庭矛盾、鄰裏之間糾紛處理不當而釀成悲劇的情形時有發生,不少群眾信訪不信法的觀念根深蒂固,一遇到問題就找政府,給當地黨委、政府的工作帶來了不少問題,致使黨政領導的很大一部分精力用來處理信訪案件。開展普法教育,就是要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引導基層群眾走正確的維權之路,用理性的態度處理生活中的矛盾糾紛。
第二,開展農村普法,有利於化解農村社會矛盾。目前,我國正處於社會的轉型期和矛盾的多發期,在基層農村還存在少數幹部不作為、亂作為、侵犯農民生產經營自主權等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黨群、幹群關係緊張。農民群眾不能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關係,有的鄰裏之間發生爭田、爭水、爭山林、爭宅基地等矛盾。這些問題如不妥善解決,就會嚴重影響農村社會的穩定。要解決這些問題,最根本的辦法是要靠教育,靠法治。這就要求我們必須深入開展農村普法,增強基層幹部和群眾的法律意識、法製觀念,使幹部群眾都依法辦事,依法理順農村各種關係,化解農村社會矛盾,促進農村社會安定和穩定。
第三,開展農村普法,有利於豐富基層民眾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動農村全麵進步。我國農村地域遼闊,人口眾多,農民居住分散,生活自由散漫,文化生活貧乏,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成為整個精神文明建設的重點。特別是一個時期以來,在一些地方,封建迷信思想、宗族觀念、邪教組織和邪教勢力有所抬頭,嚴重影響了農村的社會風氣。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顯得更加迫切和重要。所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重在建設,重在宣傳,重在教育。法製宣傳教育既是教育的重要內容之一,又有助於其它教育內容和效果的增強。
在近幾年的普法走訪活動中筆者發現,經常有基層群眾說起:“我又不犯法,學什麼法律”,部分基層群眾的法律意識淡薄的確給普及知識活動帶來了阻礙。而作為基層的法律工作者,要學會梳理和分析農村法製宣傳中存在的種種問題,提升廣大基層群眾的法製意識。農村普法應針對農村工作的特點,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方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