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如何防止或減少病理醫療法律糾紛(1 / 1)

如何防止或減少病理醫療法律糾紛

法律法規

作者:烏力吉白乙

一、產生病理醫療法律糾紛的一些原因

1、病理醫療法律糾紛的主要原因有:①病理誤診,即診斷過頭——假陽性,診斷過低——假陰性;②漏診;③其他明顯的錯誤,如還未做病理檢查將標本丟失,或編號錯誤張冠李戴出現責任事故等。

2、造成病理診斷錯誤的原因與病理醫師及技術人員的專業水平和素質、切片質量、病理科的設備以及醫院的大環境等等都有關係。病理醫師專業水平較低,對有些病變不認識一及不能虛心地請教別有造詣的專家;或對工作不夠敬業,粗心大意,看切片不仔細,就容易漏了重要的病變;或病理設備差,沒有合格的顯微鏡;或技術人員水平低,或沒有合適的切片機,切不出合格的切片;在切片質量差和/或顯微鏡不合格的條件下專業水平再高的病理醫師也不可能作出正確的診斷。

理論上講,由於病理診斷錯誤直接造成對病人的嚴重傷害甚至死亡者才能構成法律案件,但現實情況並非如此。目前國內由於種種原因,特別是個別輿論導向導致了部分病人及其家屬對醫師(包括臨床醫師和病理醫師)的“敵對”情緒。,如病理醫師的誤診與病人的死亡經專家鑒定並沒有關係,但病人家屬還幾次三番的把病理醫師告上法庭。有如有些案例還夠不上病理診斷錯誤,隻是會診的病理專家們意見不一致,病人及其家屬也要打官司,或雇醫鬧進行威脅。

二、如何減少病理醫療法律糾紛

1、病理科應實行多級複查製,即低年資病理醫師作出初步病理診斷後由1~2名高年資病理醫師複查後才能發出病理報告,這樣可以防止一部分漏診或誤診。遇到稍疑難或疑難病例首先要在科內會診,必要時還應與院內有關科室會診討論,經過這樣還不能確定診斷的病例應請有關專家進行會診。會診結果應記錄在案,以便有案可查。

2、把好製片質量關,切片塗片質量是保證病理診斷正確的關鍵之一。一張不合格的切片或塗片不僅難下結論,經過不同的會診專家也不會出現嚴重分歧。例如一例糾紛案起因是腹水查到癌細胞,但盆腔腹膜探查和手術後並沒有找到癌。病人將病理醫師告上法庭。由於該塗片較厚,細胞重疊所以會診專家也意見分歧,多數認為沒有找到癌細胞,個別專家認為有少數癌細胞。如果原單位的塗片質量好,並多查幾次腹水(細胞學一般應查3次)可能就不會發生這種醫療糾紛。

3、防止減少病理醫療法律糾紛的最根本的措施是提高病理診斷水平,使誤診率降到最低。

提高病理診斷水平不僅要提高本專業水平還要及時了解相關學科的新知識,注意醫學生物學進展的新動向,使病理診斷能跟上時代。病理醫師和技術人員都應學習一點有關醫療糾紛的基本法律,如最近頒發的“舉證責任倒置”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熟悉這些基本法律、法規,能幫助病理工作者在實際工作中做到減少或防止病理醫療法律糾紛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