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強公共經濟管理同改善民生間保障的關係。我國現今的社會保障、醫療保障及教育等民生工作一般還是由政府出資來補助。例如:減免稅收、提供津貼補助等。這些工作的服務及生產同公共管理的資金支出間有著密切的關聯。公共經濟的管理部門憑借對管理標準的不斷完善,預算支出等方法對市場形成刺激,再激勵個人企業參與到公共服務及產品的生產過程中,從而保證人們對公共品的要求得到滿足。然而,隻利用刺激市場的方法並不可以全麵提高公共產品的配置。由於市場在分配資源時存在盲目性及功利性的特征,這種特征就可能導致公共資源分配出現矛盾。所以,相關部門應增強對市場分配資源的管理工作,確保商品供給數量充實、分配平等,才可以對盲目性導致的隱患進行處理,保證分配資源的合理性及公平性,將改善民生落到實處,真正為民眾做實事,謀福利。
(4)創建全麵的公共經濟管理標準。我國政府想要對公共經濟的管理工作進行增強,首先就應創建規範、全麵的管理標準,將現存的管理製度進行優化,把財政支出的方法進行科學調整,降低非公共經濟支出。相關部門應把工作的重點投入到處理當前同民眾息息相關的醫療、衛生、社會保障、教育等方麵上,重點關注民生領域,增強公共產品的質量及利用率,切實做好改善民生的工作。
(5)將公共經濟的管理工作同法製化相連接。常言道“無規矩,無以成方圓”。我國是一個法製化國家,法律也是一個國家的根本,是維護國家穩定發展的保障。在進行公共經濟的管理工作時,也需要同相關法律相連接。公共管理人員可以說是公共的代理人,這種代理的方法把工作人員的自身同相關權利進行連接。那麼,進行公共經濟的管理人員應切實為民眾做事,對民眾負責。在進行公共經濟的管理工作時,首先要將樹立正確的誠信觀念,把誠信的確立同法製化進行聯係,利用對經濟管理工作的法製化標準,保證工作可以全麵、順利開展,同時也讓整個管理過程有法可依。在開展經濟管理工作時,應堅持法製觀念,確保改善民生工作的合理性及公平性,為改善民生提供法律基礎,更好的滿足百姓的需求,為民眾服務。
三、總結
總而言之,改善民生是我黨及人民現今最為關注的事情。伴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民生觀念所包含的範圍也逐漸增加,公共經濟管理在對改善民生進行作用時也應不斷進行調整,緊跟時代步伐,想民眾之所想,確保公共服務同公共補給不發生間斷。另外,相關部門還應增強管理人員的道德素養及法律常識,進而不斷增強公共經濟管理工作的水平。相關政府在進行公共經濟管理時也應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對相關標準進行完善,確保將改善民生工作落實到位。因此,對加強公共經濟管理與改善民生的關係進行探討是值得相關工作人員深入思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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