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在人事製度改革過程中北京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問題及實踐研究(1 / 2)

在人事製度改革過程中北京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問題及實踐研究

管理縱橫

作者:李曉楠

【摘要】本文試圖立足中國事業單位改革這一宏觀背景,依據管理學能級原理和職業生涯管理相關理論,在深入剖析北京市經濟信息中心崗位設置工作這一案例的基礎上,對我國事業單位現行崗位設置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刻揭示,並提出優化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的對策與措施,為實現事業單位和員工的“雙贏”發展探索理想路徑。本文在研究方法上的一個特色是,在理論探究的基礎上,引入個案分析,通過解剖麻雀的方式,由點及麵,由表及裏,深入剖析,進而尋求對策,以期實現理論和實踐的相互促進、共同提升。

【關鍵詞】人事製度事業單位崗位設置

一、研究背景

目前雖然我國事業單位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事業單位在人事管理上仍然不同層次地存著用人機製不靈活、效率不高、人員工作積極性不高、人才作用得不到充分發揮等弊端;存在著能進不能出,能上不能下,幹好幹壞一個樣等問題。與此同時,在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的實施過程中,也存在不少“瓶頸’。具體表現為:一是管理、專業技術崗位難於完全區分,特別是在專業性比較強的事業單位,存在管理職責與專業技術職責通常相互交叉滲透的現象,突出表現為“雙肩挑”人員問題;二是崗位等級劃分不規範,存在劃分標準不統一、等級不明確,同一類崗位各等級之間的任職條件不具體等問題;三是因人設崗現象難消除。特別是在當前國家整體人事分配製度沒有及時進行配套改革,在缺乏有效的社會保障機製的形勢下,在事業單位設崗過程中,往往較多考慮現有人員情況,力爭做到人人有崗,崗位設置的條件也與現職人員的條件相當;四是人員定崗矛盾突出。既有行政領導職務又有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占有很大比例,究竟應聘管理崗還是專業技術崗是個兩難選擇,很難做到“按崗聘用、以崗定薪、崗變薪變”。以上問題的存在,既不利於事業單位工作績效的提升,又不利於事業單位員工的個人發展,同樣也不利於我國人事製度改革的順利推進。在這種情況下,無論從政府角度,還是從事業單位角度,或者員工個人角度,改革現有人事管理製度、優化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己成為時代的必然。

二、北京市經濟信息中心崗位設置存在的問題

(1)長期以來,由於崗位分析這項基礎工作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及存在人才技術“瓶頸”因素,“中心”崗位的設置和工作內容的確定更多的是相關領導的主觀判斷,而非客觀信息分析的結果。

(2)崗位說明有待規範。“中心”在崗位說明規範上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雖然有正式的崗位說明書,但是內容很籠統,缺乏對崗位人員所需能力或技能做出詳細說明;二是崗位說明書在執行過程中落實不到位,管人與管事相脫節;三是“因人設崗”問題依然存在。

(3)崗位分類不科學。目前以職稱級別為標準劃分崗級,容易導致崗位管理出現以下困境:第一,混淆了職稱等級和崗位等級,從而造成評定標準的交叉或混亂;第二,導致績效評估“危機”;第三,不同職組、職係的職級劃分基本相同,有悖於崗位分類的基本宗旨和一般規律,不利於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也不利於提高單位的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