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當時洪水的形勢就要知道帝堯時期的行政中心。通過史籍我們知道,帝堯開始在定都在今天的唐縣,《帝王世紀》曰:堯封唐,堯山在北,唐水西入河,南有望都。《水經注》、《元和郡縣圖誌》、《輿地廣記》及《太平寰宇記》等著名的古代地理誌書,都持此說法。徐旭生先生在其《中國古代史的傳說時代》中也說:“陶唐氏舊城應該是今河北唐縣、望都一代。”周長富先生則通過龍山文化的特點,在其《淺談唐堯氏》中指出:“從年代和分布範圍來講,河北的龍山文化(因發現於山東省濟南市曆城縣後改名為章丘市的龍山鎮而得名)相當於唐堯氏古族。”河北唐縣、望都一帶,恰處太行山西坡與華北平原銜接地帶,北有洋河(桑幹河下遊)、南有滹沱河、西有唐河,河網密布,正是水患多發地域。《尚書.堯典》中說堯之時洪水為患為甚;《寰宇通誌》說:“堯時上遊之水無所癢,壅而四出”;《晉乘搜略》說:“堯時黃水為患,震及帝都。”當洪水泛濫時顯然已經淹沒到了唐地,所以唐堯才攜帶部族離故地唐,由太行山東部的平緩地帶,沿著滹沱河溯流西進向高處遷徙,穿越了太行峽穀,進入了今山西省境內,即沿滹沱河支流烏河、溫川河,汾河支流楊興河,繼續向西南跋涉,終於來到了位於黃土高原的汾河流域,最終到達今天今太原盆地。以現在晉南的臨汾為中心建立起了新的帝都,並把天下人為躲避洪水聚集的地方分為五嶽,東麵的泰山地區,南麵的衡山地區,西麵的華山地區,北麵的恒山地區,中間的嵩山地區。分封共工氏後裔勾龍四子族分別掌管東南西北四嶽,中嶽有崇伯鯀來執掌,其它四嶽由勾龍四子支係大族掌管,東嶽即伯夷即太公薑尚的老祖,其它三嶽具體姓名現無可考。《國語?周語下》記載:“昔共工……虞於湛樂,淫失其身,欲壅防百川,墮高堙庳,以害天下。皇天弗福,庶民弗助,禍亂並興,共工用滅。其在有虞,有崇伯鯀,播其淫心,稱遂共工之過,堯用殛之於羽山。其後伯禹念前之非,度厘改製量,象物天地,比類百則,儀之於民而度之於群生,共之從孫,四嶽佐之,高高下下,疏川導滯,鍾水豐物,封崇九山,決汩九川……合通四海……皇天嘉之,祚以天下。”當帝堯洪水時期,處於黃河下遊嵩山地區的崇伯鯀接到了治水的命令,當他選擇洪水初期的治理方案,對上遊采取堵塞的辦法來維護以嵩山為中心黃河中下遊平原地區的利益當然是他的首選,而且他這個方案在短期內對五嶽中的東、中、南三嶽是有利的,但這種辦法不但使上遊帝堯所在的汾河流域洪水泛濫,同時水往低處是無法阻擋的一旦擁堵決口下遊遭受的災害更大,這自然損害執政的帝堯以及其他四嶽地區的利益,因此當鯀被流放或殺死是民心所向,同時又使以禹為首領夏人不得不離開嵩山地區,從河南的伊洛地區遷徙遷到地勢高有地可種的山西西南部,甚至更西到甘肅一代,故古人又有禹為西夷人說法。《尚書堯典》裏麵沒有對治水九年未成的鯀有什麼處罰記載,製裁在堯撐腰舜初掌權時期,《尚書.舜典》裏輔佐帝舜二十年後正式代理帝堯執掌大權,巡查四方回去後,“流共工於幽州,放歡兜於崇山,竄三苗於三危,殛(殺)鯀於羽山,四罪而天下鹹服。”而《史記》記載,帝舜視察四方回來後,把鯀流放到了羽山,以教化東夷,並沒有殺死。鯀先是被流放到羽山,三年後即當帝堯真正授權帝舜攝政前,為絕後患才殺死了鯀。即《山海經.海內經》“鯀死三歲不腐,剖之以吳刀,化為黃龍”。鯀被神話了,事實上據《漢書,古今人表》記載鯀的妻子是有莘氏女,有莘即現在洛陽南伊川縣平等鄉古為大莘店,此地文化遺存應為龍山至夏代早期性質,在《水經注.伊水》中,記述大莘店龍頭溝“陂方十裏,佳饒魚葦,禹父之所化。山海經所謂鯀化羽淵而複在此,然已變怪,亦無往而不化矣。” 為什麼要殺死他,鄙人認為有兩點,一是深處黃河下遊的鯀還不知悔改,依舊私下裏采用堵塞的方法治水。即《尚書.洪範》中所說:其雲:我聞在昔,鯀堙洪水,汨陳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其洪範九疇,彝倫攸斁。鯀則殛死,禹乃嗣興。同樣在《國語?周語下》記載:“昔共工……虞於湛樂,淫失其身,欲壅防百川,墮高堙庳,以害天下。皇天弗福,庶民弗助,禍亂並興,共工用滅。其在有虞,有崇伯鯀,播其淫心,稱遂共工之過,堯用殛之於羽山。其後伯禹念前之非,度厘改製量,象物天地,比類百則,儀之於民而度之於群生,共之從孫,四嶽佐之,高高下下,疏川導滯,鍾水豐物,封崇九山,決汩九川……合通四海……皇天嘉之,祚以天下。”《國語.晉語八》:“昔者鯀違帝命,殛之於羽山,化為黃能以入於羽淵。”《左傳》昭公七年也雲:“昔堯殛鯀於羽山,其神化為黃能以入於羽淵。” 另外《山海經.海內經》對此也有相同的記載:洪水滔天,鯀竊帝之息壤以堙洪水,不待帝命。帝令祝融殺鯀於羽郊。鯀複生禹,帝乃命禹卒布土以定九州。鄙人認為帝之息壤並不是能夠自己生長的土壤,而是帝堯修生養息之地的土壤,即鯀沒有經過帝堯同意,私自挖掘晉東南黃土高原地區的土壤來築堤築壩築城。《淮南子》堯能單均刑法以儀民,舜勤民事而野死,鯀障洪水而殛死,禹能以德修鯀之功,契為司徒而民輯,冥勤其官而水死。“殛”到底是怎麼個死法。《史記集解》的作者馬融認為“殛,誅也。羽山,東裔也。”孔安國認為“殛、竄、放、流,皆誅也。”同時也因為鯀反對帝堯把領導權讓給舜,即《韓非子外儲說右上?說三》:堯欲傳天下於舜。鯀諫曰:“不祥哉!孰以天下而傳之於匹夫乎?”堯不聽,舉兵而誅殺鯀於羽山(今山東郯城縣東北)之郊。因此帝堯下決心處死了鯀。即在帝堯的主持下,完成《尚書》:“流共工於幽州,放驩兜於崇山,竄三苗於三危,殛鯀於羽山,四罪而天下鹹服。”使民心都順服帝舜。對鯀處理得當與否,後人有些疑問的,如屈原同誌在《天問》和《離騷》中都對鯀抱著強烈同情之情,他的同情主要是因為鯀畢竟辛苦治理洪水九年而最終遭到流放,同時在天問裏對鯀的遭遇提出質疑:屈原曾在《離騷》中詠道:“曰鯀婞直以亡身兮,終然夭乎羽之野。”在這裏,屈原讚揚鯀“婞直”( 婞,xing,剛直、倔強的意思),對他“夭乎”(夭,yao,早死,這裏指被殺)於羽這個地方很惋惜。在屈原眼中,鯀不是個罪人。同時在《天問》中說“鴟龜曳銜,鯀何聽焉?順欲成功,帝何刑焉?永遏在羽山,夫何三年不施? 伯禹愎鯀,夫何以變化!纂就前緒,遂成考功。何續初繼業?而厥謀不同?洪泉極深,何以窴之?地方九則,何以墳之?河海應龍,何畫何曆? 鯀何所營?禹何所成?康回馮怒,墜何故以東南傾。” 《國語.晉語八》:“昔者鯀違帝命,殛之於羽山(今山東郯城縣東北),化為黃能以入於羽淵。”《左傳》昭公七年也雲:“昔堯殛鯀於羽山,其神化為黃能以入於羽淵。”鯀是問責製第一個記錄被處決的人。是帝堯派族弟祝融把鯀殺死的,祝融本是顓頊之後。鯀是為祝融所殺的,上引《山海經.海內經》就說:“帝令祝融殺鯀於羽郊。”《尚書?洪範》中箕子說:“我聞,在昔,鯀堙洪水,汩陳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其洪範玖疇,彝倫攸斁(dù)。鯀則殛死,禹乃嗣興。” 畢竟鯀在山東教化三年,同時禹登帝王位也要敬祖,《左傳?昭公七年》曰:“昔堯殛鯀於羽山,其神化為黃熊,以入於羽淵,實為夏郊,三代祀之。” 《拾遺記》卷二。“海民於羽山之中,修立鯀廟,四時以致祭祀” 這說明鯀在民間有些好的口碑的,在今天看來鯀被殺或被流放是禪讓製出創立支出所進行的政治對立與流血衝突,他代表了舊有體製維護者的利益。
一些人認為禪讓製在中國曆史上根本從未存在有過,他們一方麵從史籍記載上的難於考證來否定禪讓製的存在,認為禪讓製隻是後人杜撰出來的罷了,另一方麵則從血統傳承上否認禪讓製。後人杜撰之說實為可笑!想想春秋戰國殺伐征戰的曆史,以及中國漫長的封建君主專製曆史,即便是後人杜撰那得需要多大的“民主”勇氣呀!不要太早,我們隻看看清末民初那些在舊民主革命中犧牲的先烈們就明白了!如戊戌六君子。因此這些人借口堯舜距離我們時代太久遠且記載不詳來否定它,根本目的就是維護家天下的世襲製度,對此愚見距今二千五六百多年前的荀子進行了深入的批駁,《荀子.非相篇》中認為“在伏羲、神農、黃帝、堯、舜這五位帝王之前沒有流傳到後世的名人,並不是那時沒有賢能的人,而是因為時間太久的緣故;在這五位帝王之中沒有流傳到後世的政治措施,並不是他們沒有好的政治措施,而是因為時間太久的緣故;愚蠢的人聽到了那簡略的論述就不再去了解那詳盡的情況,聽到了那詳盡的細節就不再去了解它的大概情況。因此禮儀製度便因為年代久遠而湮沒了,音樂的節奏便因為年代久遠而失傳了。”【《荀子非相篇》五帝之外無傳人,非無賢人也,久故也。五帝之中無傳政,非無善政也,久故也。愚者聞其略而不知其詳,聞其詳而不知其大也。是以文久而滅,節族久而絕。】顯然荀子沒有因五帝傳世的簡約而否定其曆史的存在。從現存史籍而論,司馬遷在《史記》中也說“詩書雖缺,然虞夏之文可知也。”且不說《尚書》和《史記》中的記載,僅以先秦諸子來考證,在春秋戰國時期就不乏對禪讓製的爭論!在諸多爭論中,孟子和韓非子是這兩種說法是最典型代表,孟子同誌是肯定帝堯實行禪讓的,雖然把堯的舉動說成是“天意”,也就是後世所說的“民意”,在《孟子.萬章上》裏萬章問孟子,堯把天下讓給舜,有沒有這件事?孟子回答說,天下不是想讓誰就讓給誰的,帝堯隻是把舜推薦給天下,是天下人接受了舜。”在孟子看來禪讓是在民心向背的前提下進行的。而韓非子則持否定觀點,認為舜禹都是用暴力手段取得的帝位。使一些人堅決否定禪讓製的最重要依據還有一點,即《韓非子》的說法與後世出土的《竹書紀年》所記述很一致性,如《竹書紀年》中說:“舜囚堯於平陽,取之帝位;舜囚堯,複偃塞丹朱,使不與父母相見”,這與《韓非子?說疑》中所說:“舜逼堯,禹逼舜,湯放桀,武王伐紂,此四王者,人臣弑其君者也”大同小異,進而得出結論,中國沒有過禪讓製!鄙人認為兩者雖然意思相同,卻不能作為否定禪讓的依據。對於《竹書紀年》中“舜囚堯”的記錄,曆史研究名家有很多是持懷疑態度的,比如王國維、方詩銘等大家們在考證《竹書紀年》時,對此條都置之不理。道理很簡單,我們知道後世史學家們對於《竹書紀年》有一個共識,即認為其出自魏國一位史者之手,這不僅僅是《竹書紀年》是在戰國魏墓裏盜出的,更是因為竹書紀年中除了對晉國及前代的記述就隻有《魏紀》。從《史記》等其他史料我們可知道,在戰國諸國中,第一個變法的就是魏文侯之用法家李悝(李克)。到了魏文侯二十二年(前403),魏國、趙國、韓國被承認為諸侯,即此時魏文侯實際上已經與韓趙兩國完成了瓜分晉國的“實際行動”,晉國此刻已經名存實亡了。到魏武侯十一年(前376)魏與韓、趙三國正式廢掉晉靖公姬俱酒為平頭百姓,堂而皇之的完成了滅晉的“名義行動”。魏國的先祖雖然也是姬姓,即周初封於畢國畢公姬高,但沒多久即滅國失去封地成了平民百姓,家族敗落後其後人散居中國,有個畢萬的後人在晉獻公時當了獻公的隨車護衛,後得寵於獻公而封於魏,成了魏國的始祖,說白了魏國的開國首代隻是晉獻公的一個押車保鏢,要想把瓜分晉國不法行徑變得名正言順,魏文侯及其後代急需做的就是要從法理上維護江山“逆得”的正統性、合法性,而《韓非子》等法家關於堯舜禹三代權力爭奪的學說恰恰為其提供了“曆史依據”。同時法家要想自己的學說被當權者接納,就要迎合當權派及統治者的口味,況且春秋戰國時期同室操戈篡權分裂現象頻發,法家的學說迎合了上流社會之所想,這就是戰國時期實行變法的國家都是用商鞅(前395-前338年)、申不害(前385-前337年)等法家的主要原因。法家的學說可使異性諸侯以及當權派權貴,在篡權謀政、瓜分天下時臉不紅心不慌、理直氣壯,這正是當時各國領導豪族都想幹愛幹的事兒,把不要臉的事兒變成要臉的事兒誰都樂意。魏國在經過李悝(李兌前455-前395年)變法後,魏國作為深受法家思想影響的國家,寫史的人繼承法家學說,對堯舜有“舜囚堯”記述就順理成章了,而韓非子作為繼李悝之後的法家代表人物,《韓非子》和《竹書紀年》中的觀點一致是必然的,說的直白些兩者都是法家思想的延伸!因此二者否定禪讓的觀點僅是法家一家之言,後人對其中堯舜禪讓的詆毀應不予采信。同時我們看到在百家爭鳴的春秋戰國時期,除法家外的其他學派大都是肯定禪讓製存在的。如在《論語》孔子同誌說:“多麼崇高啊!舜和禹得到天下,不是奪過來的。”即“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與焉!”墨子同誌也在著述中說:“故古者堯舉舜於服澤之陽,授之政,天下平;禹舉益於陰方之中,授之政,九州成,……古者舜耕曆山,陶河瀕,漁雷澤,堯得之服澤之陽,舉以為天子,與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道家的《莊子》也說道“堯讓天下與許由,舜讓天下與子州支父;” 名家《鄧析子》在其無厚篇中也說道:“堯舜位為天子,而丹朱商均為布衣,此於子無厚也。”博采百家之長的雜家屍子(屍子與商鞅同時代,跟據漢班固自注﹕屍子名佼﹐魯人﹐秦相商君師之。鞅死﹐佼逃入蜀”)《屍子》說:堯舜有天下,四海之內皆治,而丹朱、商均不與焉;又說:舜受天下,顏色不變;堯以天下與舜,顏色不變;知天下無能益損於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