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朗讀——一種應該重視的藝術教育手段(2 / 3)

再次,朗讀的過程是我們體味作者情感和作品內涵、意蘊的有力手段。曾國藩在其家訓中倡導“讀”書:“非高聲朗讀則不能得其雄偉氣概,非密詠括吟則不能探其深遠之趣。二者並進,使其聲調拂拂然,若與我之咽喉相習,下筆時必有句讀湊赴腕下,自覺琅琅可頌矣。”[3]此言可說對讀、悟、作三者關係有深切的體驗和深刻的解讀。今人錢理群是魯迅研究學者,他說:“我的直覺是,魯迅的作品不能隻是默看,非得朗讀不可,他作品裏的那種韻味,那種濃烈而又百轉千回的情感,那些可意會不能言傳的東西,都需要通過朗讀來觸動你的心靈。講魯迅作品,最主要是讀,靠讀來進入意境,靠讀來捕捉感覺,產生感悟,先不要去做分析,追問什麼象征意義,而要朗讀,在朗讀中感受其中的韻味、氣勢,這是接近魯迅內心世界和他的藝術‘入門’的通道。”[4]不同時代的文人對朗讀在作品理解中的重要意義都有相通的論述,這對於教育不能不說是必要的提醒。

二、朗讀幫助學生感受作品的藝術性,提高學生審美素質

對於一般的藝術教育,審美是其基礎也是其核心。朗讀具有通過文學的審美進行藝術教育的特殊功能,是通過字詞及其組成的詞彙、句子的發音而進行的。著名美學家朱狄說:“文學和其他藝術的區別,首先是媒介材料上的區別,詞不像雕塑那樣去使用一種石頭、青銅之類的惰性材料,詞比起聲音來還要顯得透明些,也就是說詞所傳達的符號不再需要思想,它本身就是思想”[5]“因為文學的媒介是詞,這是文學所特有的。造型藝術中視覺形象的美,音樂中聽覺形象的美,在文學中是不存在的,詞隻有當被朗誦的時候,它才訴諸聽覺,而隻有在詞的組合本身顯示出一種韻律和節奏感並被朗誦時,它才呈現為聽覺的美。”[6]“詩的聲音所具有的愉快的價值,隻有在我們聽詩朗誦的時候才能感覺到,而在把它作為一種語言來看的時候,這種愉快的價值則是感覺不到的。”[7]朱狄在其關於文學審美的論述中不吝筆墨談到朗讀的作用和價值,從中我們可以體悟出以下幾點。

第一,朗讀對於文學作品的審美是不可缺少的,其不僅有助於開掘作品的思想內涵,而且有助於教師(特別是學生)感受文學作品的藝術內涵,感悟文學作品的美。朗讀是聯結文學作品的藝術內涵與人們的藝術體驗的橋梁。

第二,朗讀是一種特殊的審美途徑。其不同於對美術的視覺形象審美,不同於音樂的聽覺形象審美,不同於文學的思維形象審美,卻又是把這樣一些審美途徑聯係起來、綜合起來的審美。在朗讀中體現了文學的詞、句之美以及篇章的思想、內容之美,而這種體現以聲音、節奏的高低急緩、抑揚頓挫的變化給人以聽覺的感受,在頭腦中激發起視覺形象的浮現,思維形象的蔓延。

第三,朗讀的特殊功能使其成為可以發揮獨特作用的藝術教育手段。朗讀發揮著有別於音樂的聽覺形象審美的作用,可以平衡視覺形象教育和聽覺形象教育的差距,全麵提高學生的審美素質。其可以廣泛應用於語文教學的課堂和課外,大大拓展藝術教育的時空領域,使審美素質教育更為普及,同時還可以促使學生在朗讀作品時體悟到作者的審美情感,並且更豐富地表達自己的審美感受,從而創造性地提高自己的審美素質。

朗讀對審美養成與提高的作用在實踐和理論上都得到了支撐。實踐中,有一些語文教師堅持在語文教學中重視朗讀教學,取得了實踐經驗,也發表了一批成果總結。中國傳媒大學播音主持學院院長魯景超教授致力於把朗讀的體味推廣到教學實踐中去,並舉辦了14屆“齊越朗誦藝術節”。她曾以朗讀中學語文課本中朱自清先生的《春》舉例說:“盼望著,盼望著,東風來了,春天的腳步近了。一切都像剛睡醒的樣子,欣欣然張開了眼,山朗潤起來了,水漲起來了,太陽的臉紅起來了……麵對如此生動傳神的畫麵,我們的注意力怎麼還能停留在排比、擬人等技法的運用上呢?當拋開種種功利的心理,靜下心來認真感受並放聲朗讀的時候,透過朱自清先生筆下的文字,我們不能不被那天人合一的景象和生命的激情、張力所感染、所陶醉。”[8]理論上,波蘭美學家英伽登把文學作品分為五個層次:第一層次是語音層、第二層次是意義單元層,第三層次被再現事物的客體層次,第四層次圖示化外觀層,第五層次是文學作品中可能存在的“形而上的特質”,在第四個層次中需要讀者和觀眾的積極參與,把他們全部經驗和能力彙合起來,按照有意識的形式進行綜合的,以想象力去彌補的活動。“即在藝術創造過程中,公眾,也就是‘他者’,總是以某種形式在那裏,這就使我們獲得了研究藝術家主觀性問題的新方法。一件藝術品不再單方麵地依賴於它的創作者。”[9]朗讀是一個很典型的例子,說明讀者是如何與創作者聯係在一起發揮作用的。很好地詮釋了“有一千個觀眾,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這句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