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6 錢才是親娘老子(1 / 1)

良哥那一次來CHD市,帶走了素貞店裏兩年盈利下來的25萬塊錢,還借了50萬的債,居然在RC縣城裏開起了一家夜總會來。

夜總會,嗬嗬,就這三個字,總會讓你想起夜幕下總會發生的某種事情。確實,良哥的夜總會就是有那些事情,而且必須是主流性的。但對於他這個營生,素貞是一直反對的,可到頭來還是拗不過良哥,於是良哥順利地實現了人生的第一次發財夢想,至少是把發財的物質基礎和人力軟件資源給搞定了。

當時,良哥的店裏是有不下四十個坐台小姐的。在RC那種落後的縣城裏,出素台的小姐幾乎就沒有,因為不掙錢,所以出葷台的最多。出台並不是說要出夜總會,良哥的夜總會裏提代了便利的炮台的。

可惜的是,良哥的這次營生之中,他遇上了宏豔,一個比素貞還小四歲的女子。這女子那些年很年輕、挺漂亮,現在也才不過32歲的人。宏豔是良哥店裏唯一一個出素台的女子,但卻不是被良哥睡過的唯一的小姐。

反正,新店開張不到三個月,宏豔成了良哥的情人,店裏的人們都將她叫起了“老板娘”。當然,遇到有客人就他媽喜歡老板娘的那類,宏豔也終於開始出葷台了,這也是良哥允許的事情。

歸根到底來說,良哥的心頭愛的還是素貞,宏豔隻是他的玩物而已,到頭來也成他掙錢的工具了。於是,我們能說良哥是沒有良心的人麼?也許隻有他自己知道!但就我所知所感,良哥對素貞呢,現在還真是挺好的。

不管良哥是在花花世界裏迷失了,還是失去了良心也罷,總之素貞知道了他和宏豔的事情了。素貞也沒有回RC大吵大鬧,隻是回老家一趟,將女兒洋洋和兒子陽陽接到了CHD市裏,讓孩子們就在市裏上學,由她照顧著。

同時,素貞為我在火鍋店旁邊不遠的FQ小區裏租了個單間。於是,那是快滿19歲的我,在漂泊的旅途裏終於有了一個“家”。在這個“家”裏,素貞經常晚上忙碌完了是淩晨兩三點了,會回來與我相聚;我在火鍋店因為勤快能幹,也是三個來月後升了個小主管,感覺挺不錯,有了假期,下班要早一點,回去洗了澡,然後便等著激情時刻的到來。

當然,想想上學時我還是神童般的存在,於是洋洋和陽陽的學習呢,我在周末的時候還能給他們補補,還可以在我有假期的時候帶他們逃課去動物園、去溜冰。從那時候起,小我七歲的洋洋和小我九歲的陽陽就開始叫我“胡說”了,一直就叫到了現在。隻是後來,唉,有些事情發生了,無可挽回,於是我還是有些對不住這兩個孩子。

而良哥呢,那些年隻顧在外麵掙錢,對孩子的照看也少,那兩年,兩個孩子跟我比跟他還親得許多。良哥的夜總會在開業五個月後就慘遭悲劇,正好是我19歲生日以後沒兩天,馬上就要過年了,全國嚴打“黃賭毒”,他和他的發財夢死得很慘!

那麼一挨,良哥幾乎血本無歸,因為掙的錢都被罰沒了。當然,還有一些錢是被進了貢,卻也是進貢也得挨。他被做了典型,整的就是他,而且關了進去。

在那種情況下,宏豔沒有放棄良哥,因為她肚子裏已經懷了良哥的種。我和素貞知道這種情況後,無奈之下還是努了把力,其實也就是花錢找關係啊!想想那一次花錢,老子心都疼啊,人生第一次那麼大手大腳花錢,卻全是一萬兩萬地送給那些肥頭大耳的或者道貌岸然的家夥,甚至有些家夥曾經還是夜總會的常客,跟良哥稱兄道弟。媽逼的,到頭來,錢才是兄弟,錢才是親娘老子!

還好,在良哥和素貞這一家人總欠帳達七十九萬的情況下,他安然無事地、滿臉絡腮胡子地從看守所裏出來了,曾經矮胖的身形變得很清瘦,憔悴極了的神情裏還有深深的落寞、淒然,對我們流下了痛苦、悔恨的淚水,這竟然他媽的讓人恨不起他來,哪怕我還將我自己的積蓄搭了八千塊出來幫他。當然,他記得這筆恩情。

其實,並不是良哥學壞了才做這種營生,他最初也隻是個農家子弟,老實巴交的小木匠而已。他為什麼走到那一步,隻因為那世間最操蛋的一個字--錢!

那年良哥出來,已經以一個男人的敏感知道了我和素貞之間存在著某種他不想知道但又必須要麵對的關係;他沒有和素貞夫妻團聚,而是和宏豔幹了又一件讓我和素貞鬱悶的事情,讓我真想宰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