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1 / 2)

嗯,有人猜對了,我確實幹了件毀人祖墳的事情。我揮著鋤頭,奔過去,跳上胡家祖墳頭,兩下子將兩塊風化的壓頭石給敲碎了。這下子,那墳頭徹底比雪花嫂的墳頭低了。

這種情況,要是擱在以前,村子裏的胡姓人家不瘋了、不弄死我才怪。但那天,所有人都呆立在雨中,沒人敢再放一個屁。村支書也傻在雨裏,怔怔地望著我。因為我不但砸墳,還瘋狂地罵道:“老祖宗你的後人就一夥禽獸,牲口,有哪幾個對得起老子的?老子是路邊上撿來的,又怎麼啦?老子就不是人嗎?當年你們捉弄我、整我,沒把老子當人看!現在,我TM看誰還敢啊?老子砸了你的墳,砸醒你的靈魂,讓你好好提醒你的子子孫孫,都TM以後個個像人樣兒一點!”

當然,所有人不僅是因為聽得懂我所罵的話,而主要是因為我有錢了。在那一帶,有錢就是大爺,比如支書、村長等幹部。可那時,我開著小車回來,我比他們更有錢,我TM這長大的小牲口更有錢,更TM是大爺!

當天,我確實是證明了我當時很有錢。老家附近兩個鄉、三個鎮子上的鞭炮,全讓我買光了,從雪花嫂墳頭壘好之後,我就在那墳前放,一直放到第二天早上天亮了。村裏人沒睡著,但沒人敢放一句屁,他們被我的有錢給震服了。

想想,我也隻能用那樣的方式祭奠雪花嫂了。隻是現在,國家提倡環保,每每為她掃墓,我不再燃燒鞭炮之類了,燒燒紙,點點香燭即可。她的墳墓也是年年添新土,年年高,現在已然完全是胡氏人家墳地裏最壯觀的一墓了。在我的心裏,她永遠都是高大上、真善美。

雪花嫂逝後,我確實是善待了晴晴和靈娃子。那一年,晴晴在我的撮合之下,嫁到了XIAN市,是我那個脆弱又暴躁的女人冰姐的弟媳婦。冰姐的弟弟健君是我的球友,也算是個不錯的男人,對晴晴很好。因為晴晴懂事,漂亮又樸實,這一家人都很喜歡她。

作為來叔,甚至作為晴晴娘家唯一很有實力和話語權的長輩,在晴晴結婚的時候,我在XIAN市給她全款買了套房。房子不是頂多,三室兩廳兩衛,算是送給晴晴和健君的新婚禮物。這樣的出手必然是大方的,連身為姐姐的冰姐和她的丈夫程某人都是自歎不如的。

婚禮當天,我才把房子鑰匙交給晴晴和健君,驚住了全場所有的賓客。晴晴撲到我的懷裏哭泣,但嘴裏已是說著“謝謝來叔”。健君也非常感動,眼淚都快出來了,發誓一定好好對待晴晴,照顧她一生一世。侄女能如此,侄女婿能如此,我心足矣。

說實話,從那時起,我當晴晴是自己的女兒一樣。她要嫁人,當爹的自然陪嫁要風風光光的。當天的情況來看,達到了效果,我很欣慰。

自然,重逢後,我沒再和晴晴有過什麼不合適的關係。雖然她心裏還喜歡著來叔,但來叔確實不能再做禽獸。健君對她的好,倒也能讓她感覺到幸福。幸福是一回事,幸福的時候心裏還愛著別人,又是另一回事,似乎也挺正常了。

現在,晴晴和健君的兒子淘淘都四歲了。他們在一起生活得很幸福,在燈具城有自己的鋪麵,生意做得也不錯,我依然很欣慰。我每到XIAN,除了去自己房子裏住,也會去他家住兩天,因為有一間房是屬於我的。而且,我還會跟健君一起去踢球。無論健君在國企單位裏有多忙,他必陪我。他是個不錯的侄女婿,把晴晴托付給他,我很放心。

至於靈娃子,我對他付出的就比對晴晴付出的更多了,這當然是單從金錢上來說了。沒辦法,我走的那幾年,靈娃子沒有接受到父輩更好的教育,挨了父親不少的打,在學校裏也染了壞的習氣,學習也不好,這也並不能全怪他。好在從現在看來,靈娃子有進步了,我雖然是要再次為他出一回大血,但總歸也覺得還不錯。錢嘛,紙嘛,沒有了再想辦法賺就是了;但一個年輕人的成長,不能一直走彎路,要不然就永遠找不到幸福了。

而胡球,在雪花嫂過世之後,我幾乎是沒見到過他幾回了,也幾乎沒管過他。他好像也不怎麼喝酒,和曾經的牌友們也斷了聯係。晴晴、靈娃子也沒和他聯係過什麼,因為他不配當爹。我承認我和孩子們的做法有些偏左,但是,對於不可原諒之輩,我們不必要選擇寬容。父親這個名詞,隻是晴晴和靈娃子的惡夢。隻不過,晴晴婚禮的時候,他還是去了現場,但我隻讓他在角落裏呆著,千萬別說他是新娘的爹,那隻會丟臉。

胡球那是也老實、聽話,真的呆在角落裏不言不語,隻是喝了些喜酒和抽了喜煙,沒一會兒就回賓館去了。當然,我也看到了,這丫的見我對晴晴那麼好,眼裏還是浮現了淚水的痕跡,隻是沒有掉下來,不知是因為感動還是因為愧疚。可以想像的是,當初要是晴晴真的被賣到HN省作外來媳婦了,結局不會很美好,哪能與當天的風光大嫁相提並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