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一會兒,我竟然再次睡著了。
睡著之前,我朦朧地聽到小其和若修還在對著台詞,似乎小其言辭有些激烈了,但這不影響我的睡眠。
當我再一次醒來後,若修換了一套紫色的緊身裙,但裙上有很多鏽跡般的花紋,顯得很有藝術氣息,很符合她的身份。
若修坐在我旁邊的小椅子上,微笑道:“蒙大叔,又醒了?”
我僵硬地笑了笑,點點頭,說:“若修,謝謝你了。”
若修搖了搖頭,很有氣質地笑了笑,大意是說我不必謝她。她隻是讓我先坐著,會有護士送飯來,她要回學院去一次。
隨後,若修離開,一會兒真是一個護士送來了清香的粥食。
我的針藥停掉了,護士說以後每天輸一回就行了。她也說我主要是太虛弱,大的炎症還是沒有的,在醫院再住個一周多的樣子就能出院了。
我自己能坐起來喝粥,也就沒麻煩護士動手。清香的米粥,似乎讓我聞到了YL稻田的味道。當年落難在XJ,我還曾經去幫人插過秧,一天下來,腰酸背痛,但能拿到一百塊呢!
吃飽後,我也問了護士,我大約需要在醫院花費多少錢。護士說四千左右吧,我也就記下了這個數字。
我知道我肯定是沒辦法再動用自己帳戶裏的錢了,因為我是蒙遺。這隻能等我賺到了錢,再還給若修吧!藝術家有他們的思維,但我也有自己的原則。
接下來養病的日子裏,若修每天都會來醫院裏一次的。她待的時間也不長,半個小時左右便走了,大多是問一些關於我的人生問題,甚至在我的要求下,替我找到了“蒙遺的故事”。
因為交談之中,我知道若修的一個學長現在是在YL的公安局裏做事情,所以拜托她找一找“我”的事情,我的借口是:記憶很模糊。
當然,蒙遺的故事不算一個故事,來自官方的資料顯示出來的是資料,還比較狗血。狗血的東西在這個時代隨時都有,我也就不例外。
大略說來,蒙遺就是個初三畢業的文盲,小時候偷雞摸狗,讀書時打架鬥毆,投身社會又好逸惡勞,讓父母親人以之為恥,29歲還光棍一根,犯下一起強奸罪,判了五年,服刑時成為獄霸,還試圖越獄兩次,於是坐了整整十年牢。
刑滿釋放後,蒙遺家鄉就遇大爆炸,親人死絕,他因為欠了債,外出躲債,於是逃過一劫。這種人渣,怎麼還能活下來呢?嗬嗬!
就這樣,這就是現在的“我”的那個曾經的蒙遺。
我還對若修說:“我竟是這樣的一個人,你還希望我做你的模特,還會把我推薦到學院去做學生們的模特嗎?”
若修當時笑了笑,說她怎麼看我,我都不是那種人。
第二天,若修就給了我兩份合同,一份是她的專職模特,一次酬勞兩千;另一份是學院辦公室出具的聘用協議,月薪是五千。附帶著當然有一些比較苛刻的條件,但我毫不猶豫地簽下了它們。錢,活著,這是我所需要的。
若修還為我在YL師範學院附近租了個兩室一廳,那裏以後就是我的家了,鑰匙都給我拿到了醫院,地址也說給了我。還幫我購置了男士包和衣物、手機之類的,替我辦了銀行卡,預存了我兩次的酬勞,說可以在出院後更順利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