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曉之以利,動之以名!(1 / 2)

央視雖說是一個全國最大的電視台,但是同時也是公認的作風比較保守的電視台之一!

所以此時孟超也不得不承認在作風保守出名的央視裏,有洪光這樣腦洞大開的導演還真的是非常難得。

不過洪光的想法卻並不被孟超采納,反而孟超拿出了自己的方案:“洪導你有沒有想過幹脆就引進唱片公司先來簽約歌手,然後讓唱片公司去對他們進行包裝,並且包裝歌手這方麵他們應該會比電視台更加熟手吧?”

當下的電視台雖然是國營企業,但是絕大多數電視台的名下卻還沒有厲害到開設唱片公司的程度,就算是有發展唱片公司的規模也非常普通,反而是一些私營的唱片企業,諸如寶麗金唱片公司、哥倫比亞唱片公司、海山唱片公司、福茂唱片公司發展得更加好一些。

正如孟超分析的那樣,雖然在這個世界網絡已經開始逐步發達,但是唱片行業還並沒有完全被淘汰,最少還有幾年的黃金時期,不過最多十年之後唱片行業就會變成夕陽產業!

洪光沉默了片刻之後道:“這樣的做法會不會使得我們的規則被觀眾質疑呢?”

孟超勸說道:“其實我看過青創賽最初的規則,要求的不過隻是擁有原創歌曲的歌手,卻沒有說明不允許已經簽約唱片公司的歌手,特別是也沒有要求不能由唱片公司請人創作,所以其中也有一定的操作空間,比如可以由唱片公司請人創作,歌手現場演唱比賽,這樣的做法能夠使得表演更加成熟,節目也更加有看點,反正觀眾聽的是歌,看的是人,到時候唱片公司直接買斷歌曲的版權,播出的時候不顯示創作人的姓名就可以了。”

洪光想了想又道:“也不是沒有辦法這麼操作,畢竟我們的規則並沒有說得太明白,節目宣傳的時候主打的也隻是說明所有參賽的歌曲都是原創歌曲,倒還真沒有規則不允許唱片公司的歌手參加,也不允許請別人幫忙創作,像你說的播出的時候不注明歌曲作者的姓名就沒有問題了,不過這麼做的話,豈不是便宜了唱片公司?”

孟超繼續勸說道:“也不能這麼說,畢竟唱片公司的引進可以增加節目的看點,讓歌手變得更加成熟,因此也能夠增長收視率,洪導對台裏也好交代不是嗎?再者引進唱片公司不一定會便宜了別人,洪導我倒是有個想法!”

洪光聽到這裏,已經對孟超的才能無比信任,於是連忙道:“什麼想法,你倒是說說看?”

孟超道:“其實如果洪導願意的話,我可以成立一家唱片公司,剛好手裏頭我也寫了不少新歌,有些並不合適我自己來唱,但是卻可以給簽約的歌手來唱,不知道洪導對我所寫的歌曲是否放心?”

“放心!我當然放心,要知道你可是我們南粵賽區唯一拿到十盞燈的一個,甚至我們現在已經進行了幾個地區的晉級賽,而在南方的幾個賽區裏,能夠像你一樣拿到十盞燈的歌手目前還沒有一個,你說我能不相信你的創作能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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