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這話,孟超自信滿滿道:“既然如此,我所創作的歌曲如果交給自家公司簽約的歌手來演唱的話,洪導覺得對青創賽的收視率會不會有一定的提升?”
“那是肯定有的!”
洪導搶著回答道,而孟超又繼續發言:“既然洪導覺得這個方法可行的話,那麼不如兄弟我就去著手準備盡快成立一個唱片公司,簽下合適的歌手讓整個青創賽變得更有看頭,也便於跟央視日後進行更加深度的合作,在這裏我必須私下邀請洪導加盟我們全新的唱片公司。”
洪光露出一臉不可思議的表情:“我?這可不行,我畢竟還在央視掛著正職導演的工作,台裏的作風比較保守,暫時還不會同意我們到其他的私營公司去掛職的。”
孟超想了想又道:“這也不是沒有操作的空間,其實掛不掛職是次要,主要我知道洪導在央視的關係非常深厚,日後兄弟在圈裏發展不依仗洪導的話,那是寸步難行,特別是旗下的藝人包括我自己想要上電視台的話,最理想的平台自然還是央視,為此洪導才是我們公司的核心人物,洪導一定要答應我這個要求,就算不掛職也請您私下收下公司的幹股!”
其實說白了,孟超從文化局的賈局長那裏已經吃到了甜頭,深知官場裏有人好運作的道理。
所以從李聰那裏知道了這個洪光在央視是著名的關係戶,雖然本事算不上一流,但是深厚的關係足以讓人瞠目結舌,為此用唱片公司的一點幹股將他牢牢套在自己的船上那是非常有必要的!
這麼做的好處也是非常明顯的,成為了孟超唱片公司的小股東之後,以後電影宣傳,唱片宣傳,甚至於公司的造星計劃,都能夠借助洪光在央視裏麵強大的資源和人脈,所以這個舉動絕對是以小搏大,完全劃得來的付出!
“這個……”
洪光做出一臉為難的樣子:“好像不太好吧。”
孟超看出他是在老鳥裝嫩菜,所以也不拆穿:“怎麼會不好呢?得到洪導進入我們公司那以後我們的發展就不可限量了,千萬請洪導不能拒絕我啊!更何況兄弟本身對於電視綜藝節目也是非常有興趣,如果洪導加入我們之後,說不定日後電視節目製播分離的模式越來越普及的時候,我們公司還可以發展做綜藝節目呢?就不知道洪導信不信得過兄弟在這方麵的能力了……”
孟超最後又拋出了第二個條件,那就是以當前國內電視台經營中,節目製播分離的模式越來越常見的前提之下,可以日後帶著洪光一起打造全新的綜藝節目,諸如孟超記憶裏平行世界的《奔跑吧兄弟》、《爸爸去哪兒》、《我是歌手》這樣的火熱節目,如果製作出一檔的話,那對於洪光來說,除了實實在在的金錢收益之外,也能夠在國內的電視行業裏打響自己的名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