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房產稅稅費體係及房產稅試點
宏觀經濟
作者:田雲華
摘要:為了遏製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國務院發布了《國務院關於堅決遏製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房產稅改革引起了輿論和學者的廣泛討論。本文在研究我國現有房地產稅收體係設置的背景下探討2011年重慶和上海房產稅試點的相關觀點。
關鍵詞:房產稅;稅費體係;房產稅試點
中圖分類號:F8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7-000-01
在我國的房地產稅製中主要存在著重複征稅、課征範圍狹窄、稅費複雜、計稅依據不合理、稅基不全覆蓋以及內資和外資企業區別對待等問題。因此,有眾多學者提出了不同的稅製改革意見,比如為抑製人為抬高房價而開征“土地開發稅”,為治理閑置資金大量湧入房地產的炒房團的出現而開征“空置住宅稅”,還有經營性房產中,建議將按房屋餘值征稅改為按市場評估價值征稅等等。另外,國際經驗中沒有明確的數據表明房產稅能抑製房價,就房產稅會對房價產生怎樣的影響在學術界也是各有說法。有學者認為房產稅不能降低房價,有的學者認為可以,並且能夠調節房地產市場,無論是從理論上還是國際實踐上。
一、我國現有房地產稅費體係
解放以來,我國的房地產稅收體係經過了數次變動,與不動產相關的稅種目前有14個,包括耕地占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契稅、農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印花稅。除了稅的部分外,在我國的房地產稅費體係中還有大部分的費。對房地產收費也是我國財政收入的一種形式,是國家機關為房地產市場提供了服務、管理或資源授權開發利用而收取的報酬,包括在房地產活動中產生的各種費用。從房地產的開發、保有、轉讓和收益階段來看,各個階段包括的房地產稅費如下:在房地產開發階段,前期稅費包括土地出讓金、土地使用費、土地開發費、市政配套設施費、契稅等。到了立項規劃階段,稅費包括建設工程許可費、建設工程備案費、施工許可報建費等,進入工程建設之後,稅費負擔有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及教育費附加、印花稅、質檢費和工程管理費等。房地產保有階段稅收就是狹義概念上的房地產稅,在我國主要包括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或城市房地產稅。
房地產轉讓階段的稅費主要包括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及教育費附加、轉讓登記費、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等;收益階段主要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交通能源重點建設基金等。
我國現行的房地產費主要存在三個類型:土地使用費、行政性收費以及事業性收費。土地使用費是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向國家交付的使用土地的費用,主要包括地租、國家對土地的開發成本、征用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房地產行政性收費是房地產行政管理機關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管理房地產業所收取的費用,主要包括登記費、勘丈費、權證費、手續費和監證費。房地產事業性收費是房地產行政管理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為社會或個人提供特定服務所收取的費用,主要包括拆遷管理費、房屋估價收費等。
二、關於我國2011年上海、重慶房產稅試點的相關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