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國家助學貸款與商業貸款的異同(1 / 2)

國家助學貸款與商業貸款的異同

金融天地

作者:陳煒澤 楊娟

摘要:自1999年,國家助學貸款試點工作正式在北京等8個城市開展至今,已經走過了11個年頭。期間,國家通過貸款範圍、風險補償機製、貸款助償機製等方麵的調整,不斷完善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體的高校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係。本文通過國家助學貸款與商業貸款的比較,找尋兩者的異同和國家助學貸款存在的優越性。

關鍵詞:國家助學貸款;商業貸款;異同點

中圖分類號:F830.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7-0-01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專門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銀行貸款。

一、貸款要素

(一)貸款對象。商業貸款的貸款對象為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經濟組織或其代理人。

(二)貸款額度。國家助學貸款按照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的標準,總額度按正常完成學業所需年度乘以學年所需金額確定,具體額度由借款人所在學校按本校的總貸款額度,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標準以及學生的困難程度確定。

(三)貸款利率。所謂的利率指的是一定期限內利息與貸款資金總額的比率,是貸款價格的表達形式。貸款人依據各國相關法規所公布的基準利率、利率浮動空間,而與該貸款銀行確定貸款利率。

(四)貸款擔保。在發放貸款時,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以保障貸款債權實現的法律行為。

(五)貸款期限。貸款期限是指貸款人將貸款貸給借款人後到貸款收回時這一段時間的期限;它是借款人對貸款的實際使用期限。國家助學貸款規定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0年。

二、申請流程

(一)商業銀行貸款步驟

1.建立信貸關係。客戶申請建立信貸關係;銀行受理審查和審批;企業信用等級評估;建立信貸關係。

2.貸款申請與貸前調查。銀行接到借款人貸款申請後,首先要查驗貸款申請是否符合申請貸款的基本條件和要求;然後查驗借款人的信用等級。

3.貸款審查和簽批。貸款審查是貸款審查部門根據貸款“三性”原則和貸款政策,對貸款調查部門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評價和複測貸款風險度,提出貸款決策建議,提供貸款有權審批人決策參考。貸款審查員初審貸款後,在《貸款審查審批表》上如實填寫審查情況,報有權簽批人簽批。

4.貸款發放。貸款發放是貸款決策的執行階段,所有貸款在發放之前,必須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保證貸款必須與保證人簽訂保證合同,抵押、質押貸款必須與抵押人、出質人簽訂抵(質)押合同,並依法辦理抵押、質押登記。

5.貸款檢查。貸款檢查是保障貸款安全回收的一種必要手段。通過貸款檢查,可以發現貸款在運行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防範貸款風險、保全信貸資產的措施和建議。